学科分类
/ 23
458 个结果
  • 简介:从法的角度分析中国治安行政五十年的历程,可以概括为巩固政权、强化专政、依法管理;以专政职能为主导,禁控方式为主体,逐步走近法治;以服务为主导要求,保障为重要职责,法律为基本规范;任务繁重多样,法律规范不断完善,法治理念不断强化的治安行政等四个不同的时期.

  • 标签: 中国 治安行政 五十年 分析 概括
  • 简介:加拿大作为我国腐败犯罪嫌疑人的最大逃匿和转赃国家之一,是我国开展国际追逃工作的重点合作对象,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我国主要通过"非法移民遣返程序"从加拿大追捕逃犯。然而,繁复拖沓的"非法移民遣返程序"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追捕在加逃犯的进度;而通过多边条约或"特定协议"向加方提出引渡请求的途径缺乏稳定性,且易受两国外交关系的影响。从长远角度看,缔结"中加双边引渡条约"将推进两国刑事司法合作,显著提高跨境追逃工作效率。通过对比分析中加两国的引渡制度,并对双边引渡条约中的实体与程序规则设计提出若干意见,有利于逐步解决中加双边引渡合作中的难题。

  • 标签: 中加跨境追逃 移民遣返程序 引渡替代措施 双边引渡条约
  • 简介:欧盟贸易壁垒条例10年来的实践显示其已成为欧盟反击贸易壁垒和打开第三国市场的有效工具,凸现其将私人主体的诉愿转化至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桥梁作用,因此倍受欧盟内部乃至国际社会关注。本文将综合分析TBR及其实施状况,检验贸易壁垒、损害/不利贸易影响和共同体利益等核心标准的应用,并展望TBR的发展趋势,以期裨益于处理中欧贸易关系和建立完善我国反贸易壁垒的机制。

  • 标签: 欧盟贸易壁垒条例 共同体利益 贸易壁垒 WTO争端解决机制 TBR “不利贸易影响”
  • 简介:人民币汇率问题近年来在国际上备受关注。本文以国际法为视角封汇率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原则和内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在解决相关国际争议上的管辖范围与相互关系,指出中国的汇率政策完全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关国际条约义务。国家货币主权完全属于一国内政,国家有权独立自主地行使本国的货币主权。人民币汇率改革应坚持三个原则,即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

  • 标签: 人民币汇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 简介:人身检查与公民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和身体权之间存在着冲突.域外国家大多通过立法规定了一系列适用原则与程序,比较好地解决了人身检查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冲突。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人身检查的规定存在着缺失与不足,应借鉴域外国家的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的人身检查辜法,实现人身检查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 标签: 人身检查 人权保障 冲突与平衡 双重分析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中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证明方式等问题,在理论、制度和实践上都有太多争议,以致出现要么无罪要么死刑的极端差异裁判结果。借助法律经济学一以贯之的成本效益分析工具,通过权衡证明成本、预期错案损失、未来类似案件的社会总成本和法院裁判成本等因素,应要求被告人首先建立以合理怀疑为标准的争点,再由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地予以证伪。辩方形成正当防卫争点时无需完整的印证链条,法官可通过自由心证进行判断。如此方能在合理的证明成本和裁判成本范围内尽可能发现真相,且即便出现错案也能确保损失最小,并引导人们在未来选择成本最低的行为方案。

  • 标签: 正当防卫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证明方式 法律经济学
  • 简介:习惯法不仅存在于非诉讼情形中,而且渗透于司法中,法院(法庭)的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混合,决定法律运用的移情性,为习惯法进入司法开了方便之门。司法的过程是法官和当事人协作的过程,是制定法和习惯法互动的过程,是文化传统压迫和现实利益取舍的抗争过程。

  • 标签: 中国 司法制度 习惯法 制定法 法院 文化结构主义
  • 简介:一般累犯刑种条件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为前判刑罚与再犯罪刑罚的种类要求,刑法规范均要求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能成立一般累犯。将待决定的对象作为成立条件来予以运用本身就会导致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且还要对符合一般累犯条件的再犯罪刑罚从重处理,又形成了逻辑上的悖论。用刑种条件作为标准也与现行的刑法规定之间存在不协调之处。

  • 标签: 一般累犯 成立条件 刑种条件 执行要求 具体适用
  • 简介:刑事庭前会议程序在运行中形成了分布不均衡和普遍趋同性特点,同时也存在认识偏离和运行异化现象,应当在准确法律定位基础上进行程序规制.基于此,庭前会议程序不能依据是否有律师参与和是否适用普通程序来确定适用的案件范围,主持者也不需要与正式庭审相分离;在内容上一般解决程序性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只能作为庭前会议程序“附带”解决的事项,不应当作为启动庭前会议程序的独立理由;应当赋予庭前会议合意事项的法律效力,但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允许推翻,同时对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予以规制,明确此种情形将导致附条件失权的后果,除非有正当理由才允许补救.

  • 标签: 庭前会议 实践状况 法律定位 程序规制
  • 简介:卡特尔规制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反垄断执法中,如果对市场中所有协调行为均予以违法论处显然不符合竞争政策与公共政策的要求,同时也不能真正有效地制止卡特尔行为。因此,有必要对市场中的卡特尔与正当的协调行为进行有效区分。本文研究、探讨了美欧日卡特尔与正当协调行为的判断标准,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判断标准提供借鉴。

  • 标签: 卡特尔 正当协调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 简介:就业制度的改革对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制度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择业目标、价值观、道德、心理等方面有着特定的取向。只有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就业指导队伍,拓宽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机制,才能更好地搞好大学生的就业工作。

  • 标签: 公安院校 学生择业因素 就业指导
  • 简介:分摊原则是在多部件、多专利的复杂产品背景下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方法。选择合适的损害赔偿计算基础是适用分摊原则的起点。将最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元作为损害赔偿计算基础的缺省规则会带来赔偿不足的较高风险,并可能造成专利许可实践中交易成本的提高。选择专利产品的全部市场价值作为计算基础时,其错误风险则是中性的。用于计算分摊比例的各种经济方法均有其优缺点,必须根据个案选择适宜的具体计算方法。经验方法和数量比例法并非确定分摊比例的适当方法,应予以摒弃。

  • 标签: 分摊原则 全部市场价值 最小可销售单元 联合分析法
  • 简介:地方债关乎国家治理。地方债的膨胀源于政府间财政失衡,地方不宜独立对外承担偿债责任,源于地方政府缺乏自主财政地位,收支划分取决于国务院单方决定。为破解眼前的地方债危局,政府有必要考虑动用存量资产,变卖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着眼于长远的制度建设,则有必要用法律形式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赋予地方财政自主权,隔断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于此同时,围绕政府债券的发行、使用和偿还,可以引入政府资产负债表和信用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进行债务重整,让其完全置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借助于这种压力,也许有助于催生负责任的现代地方政府。

  • 标签: 地方债券 融资平台 财政平衡 国家治理 法治财政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第20章规定了“占有”,共设有7个条文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第一次系统地对占有制度加以明确规定。在各种物权类型之外单设关于占有之规定,这本身就体现了物权立法向传统民法理论的靠拢,值得称道。然而,《草案》不仅只有6个条文,显然过于简单,而且立法者究竟在何种意义上理解“占有”并构造其基本规范也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本文拟结合《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占有的概念和性质为中心,就占有制度的核心问题展开讨论,并进而检讨《草案》部分条款的得失。

  • 标签: 《物权法》 占有制度 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含混 民事立法
  • 简介:行政诉讼中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①被学界和实务界认为是破解行政审判难题的重要突破口。随着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日益加快。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已渐近制度化。但是。要使之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完善的运行机制、有力的效果保障。成为一个成熟而稳定的制度,尚需在对其现状作出客观分析和清醒认识的基础上,揭示其积极意义和现实可能性。特别是要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主体、情形、程序制约、庭后总结、监督以及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联动机制等问题上进行认真的研究。这无论是对于已经列入立法规划的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还是对于实践层面的需要来讲,都显得非常的紧迫。

  • 标签: 行政首长 行政诉讼 出庭应诉 机制构建
  • 简介:专利权具有垄断性但不是法律上的垄断权.专利权客体的本质是技术方法.专利权客体通过权利说明书外化而具有可审查性;专利权客体内化和物化为专利产品而具有财产内容.专利权垄断性是专利法比照物权设立的对抗他人效力的权利逻辑范围.专利法是国家以技术进步为交易目的、在技术发明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对价"或衡平机制.专利产品垄断市场份额是市场开发的结果而不是制度配给.

  • 标签: 专利权 专利法 法哲学分析 衡平 对价 客体
  • 简介:本文在借鉴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债转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东的持股形式、股东权利和股权流通等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 标签: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组织机构 债转股 立法建议
  • 简介:MBO和ESOP(员工持股计划)、ESO(经理股票期权)一样,具有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功能。在上市公司中推行MBO,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有利于解决国企改革中的产权明晰问题,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但是应当明确,MBO自始至终是管理层进行自我激励的一种手段。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有必要在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管理层推行MBO前,针对实施MBO的诸环节完善相应的法律环境,既要从制度上为推行上市公司MBO排除障碍,又要防止MBO的运作因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而被上市公司管理层恶意地滥用。

  • 标签: 上市公司 MBO 管理层收购 中国 制度完善 收购主体
  • 简介:股东大会决议作为法律行为与共同行为存在显著的区别,共同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对表意人具有约束力.而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则主要体现为对第三人即公司管理层具有约束力。从股东大会的组成、决策的会议形式和股东大会决议必须采纳多数决规则来看,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即只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而一般事项的决策宜由董事会承担。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后果的处理必须贯彻类型化的思考模式.不同种类的股东大会决议的瑕疵后果不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股东大会决议难以起到其应有的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功能.因此.为强化对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有必要建立和健全股东大会提案审查制度。

  • 标签: 多数决规则 类型化分析 功能反思 提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