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连销企业经管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的问题,经研究.现规定如下:一、关于商业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准予退税的货物范围问题。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对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连锁企业总店(总公司或总部)收购自营出口的贷物,同意比照有关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办理出口退税事宜,但对其收购的超出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核定的出口经营范围的系统外出口货物,不予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也不得办理退税。对上述商业连锁企业分店(分公司、分部)出口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二、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对具有出口退税经营权的商业连销企业代地其他酷业企业出D的货物,暂不办理退税。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
简介:关于英、美等私有经济体制下控制权市场的作用已经有众多的理论文献对其进行了阐述,并得到了大量实证研究的支持。但由于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受政府干预程度的不同,进而面临的公司治理环境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尽管从数量上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市场已经逐步形成,但政府干预下的控制权市场是否同样具备私有经济下控制权市场的基本功能仍是一个需要实证研究的命题。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1997—1999年发生的133起大股东变更事件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作用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控制权转移期间上市公司的股东平均(中位数)获得了18.89%(14.24%)的超额报酬(以市场模型法计算);控制权转移后第一年上市公司以总资产现金收益率(RCF)衡量的经营业绩比转移前平均(中位数)提高了2.01%(1.83%),转移后第二年的提高幅度甚至更大(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2.63%和1.67%)。本文最后关于经营业绩的变化程度与超额报酬存在显著相关性的结果则可以证明,控制权转移期间上市公司股东获得的超额报酬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对控制权转移后提高的经营业绩的预期,而非市场无效的“噪音”(Noise)所致。
简介:本文从产权理论出发,构建了在大股东可转让权较难实现、产权法律保护薄弱等为特征的新兴市场环境中,大股东追逐控制权收益而内生形成的其控制董事会结构的理论框架。利用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中强制引入独立董事的事件,我们实证检验了大股东控制权收益对董事会结构调整方式选择的影响。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大股东为了削弱独立董事对自己可能的监督,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1)大股东控制权收益越高的公司,选择减少非独立董事规模的调整方式(来相应减少引入独立董事人数)的可能性更大;(2)大股东控制权收益越高的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标的时间更可能被推迟;(3)描述性统计发现,来自于第一大股东的董事在董事会调整完成后,占全部非独立董事的比例显著提高,从而更利于大股东控制董事会。本文的理论和政策含义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当程度上内生于大股东产权收益的实现方式,对治理结构进行一刀切式的外生管制可能难以取得预定的效果。
简介:家族控制权体现为"监督效应"还是"侵占效应",一直以来是学术研究的焦点。家族控制权对企业资金期限结构错配的影响机理如何?研究发现,家族控制权越强,企业资金期限结构错配越严重,且主要是家族控制权存在的较高利益侵占动机所致。深入研究发现,对于融资约束企业,家族控制权对企业资金期限结构错配的影响更强,而且家族控制权会导致债务期限结构缩短,表明银行等债权人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加强治理效应,进一步支持了家族控制权的"侵占效应"。此外,家族控制权越强,资金期限结构错配造成的企业风险越大。研究表明,家族控制权存在的侵占动机很可能通过资金期限结构错配的途径加剧企业风险,研究发现对于加强中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维护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简介:<正>为适应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优化审计机关内部结构,探索新形势下教人、育人、用人的有效途径,我局于今年初,在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职工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工作。一、"双选竞岗"工作的指导思想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20名,其中行政人员98名,自收自支事业和企业人员22名。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计队伍人才管理的新路子。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组合,党组一班人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充分讨论,决定实行双选竞岗工作,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了三个共识:一是"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从总的形势看,国家公务员制度势在必行,通过"双选竞岗"既可以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又为那些
简介:控制权市场向来被认为是控制经理人员道德风险的重要机制。但是,要证实控制权转移的性质(敌意还是善意)、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控制权的性质(公有还是私有)是否会影响控制权市场的监督作用等问题,仍然缺乏足够的经验证据。基于国家控股和内部人控制的制度背景,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为检验上述问题提供了可能。以我国1997年—2000年间控制权发生转移的16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本文对控制权转移后经理人员的变更行为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控制权转移当年以及转移后一年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变更频率显著高于正常状态(控制权没有转移)的变更频率,并且无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的变更概率都与控制权转移前的企业绩效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从而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市场总体看来具备监督作用。另外,本文的研究结果还表明,控制权转移的方式、转移程度以及这一转移是否为跨地区转让也影响到控制权转移后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变更行为。
简介: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和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很难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应为土地所有权人。应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按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对缴纳主体超率累进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