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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观念深入人心,有关庭审质证的问题也备受关注。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质证的规定还不够具化,以致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的质证难以有效开展,质证程序更多是流于形式。若程序上的质证环节得不到保证,实体上的发现案件真实就会受到影响,庭审实质化的目标也难以实现。本文将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论述我国的刑事质证制度的概况,主要探讨目前我国质证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力求厘清刑事质证制度中的某些问题。

  • 标签: 刑事质证 证据裁判 直接言词 证人出庭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目的与审判结构之探讨陈光中,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与结构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现代两大基本课题,研究刑诉目的,不能离开实现目的的手段即诉讼结构;反之亦然。我国刑事审判结构的改革与完善问题,已引起法学界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普遍关注,并已开始进行探讨...

  • 标签: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结构 当事人主义 被告人 保障人权 刑罚权
  • 简介:庭审中法官职权包括审理、裁判和诉讼指挥三项,尽管在两大法系国家有不同表现,但是注重保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却是其共同特征。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确立法官职权运作方式与1979年刑事诉讼法比较起来是一大进步,但是仍然具有明显的“超职权主义”倾向,主要表现在法官具有庭外调查、可以直接变更罪名和判决理由模糊三个问题上,应当按照法官职权运用的基本法理加以改革。

  • 标签: 法官职权 审理权 裁判权 诉讼指挥权 超职权主义
  • 简介:<正>军事法院的审判管辖,属于专门管辖,它是指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和审判机关的职权围,确定由哪一地、哪一级军事法院进行审判刑事诉讼制度。由于军事法院具有不同于其他人民法院的特殊性,其审判管辖制度也具有自己的、不同于地方审判机关的特殊之点,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军事法院的审判管辖又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给执法带来诸多不便。所以,研究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及时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军事利益不受侵

  • 标签: 军事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 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 审判管辖权 管辖制度
  • 简介:摘要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我国的司法制度的改革,人们越来越关注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研究法官的自由裁量,主要是想解决法律的稳定性和个案公平等问题,想给法官的自由裁量设定一个合理的界限避免其滥用。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因其涉及人们的人身生命权利,民主自由权利,对当事人的影响最。

  • 标签: 法官自由裁量权 刑事自由裁量权
  • 简介: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讨论基本上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IPO)为中心而展开。对于一般作品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ern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LiteraryandAnisticWorks),对于著作邻接(neighboringrights)则通过《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罗马公约》等知识产权受到由WIPO主管的各种条约的国际性保护。

  • 标签: 刑事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著作权 文学艺术作品 韩国
  • 简介: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国家对加害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一种司法制度。近年来,随着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提出,我国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中,积极探索以刑事和解的方式结案,有的更是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对此制度的尝试,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诸多的争论与不足,特别是从检察工作的角度出发,在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应怎样运用检察

  • 标签: 刑事和解 检察权 刑事司法政策 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
  • 简介:刑警除罪权作为刑事警察基本职权之一,属于特殊的刑警自由裁量,是刑事警察对相关涉案人员做出否定犯罪决定的权力,其独特的属性在于处分性、独享性和终结性。在实践中行使刑警除罪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应当行使刑警除罪的涉罪案件、可以酌情行使刑警除罪的涉罪案件和必须慎重行使刑警除罪的涉罪案件。刑警除罪的理论根据在于非犯罪化思想、程序正义理念和司法效益观。行使刑警除罪主要存在四类问题:玩忽职守的不作为、职权之内的滥作为、超出职权的滥作为和不尽合理的混乱作为。为此,应做三点改进:特定职权的规范化规定、职权体制的专业化调配和监督机制的合理化构建。

  • 标签: 刑警职权 否决犯罪 除罪权 机制改进
  • 简介:我国刑事权运行中存在侦查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力过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制约简单肤浅、流于形式,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形无力虚,刑事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手段和途径的情况,使刑事侦查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而明显失衡,从而导致刑事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缺失。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结合国际公约的要求,必须在刑事侦查阶段建立中立、公正而又及时的司法审查,由法官主持司法介入审查刑事侦查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以防止侦查中滥用强制性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伤害,避免侦查的异化,依法制约和规范刑事侦查行为,完善司法审判的设置运行。

  • 标签: 刑事侦查 侦查权 诉讼结构 司法审查 司法改革
  • 简介:刑事合议庭评议机制具有使司法民主实质化,裁判事实基础客观化,庭审实质化,防止司法腐败,抗干扰等价值和功能,其在刑事审判中的地位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法国重罪法庭评议机制具有阶段性,评议规则精细化,评议的秘密性得到充分体现等特点,值得我国借鉴。应当从评议分阶段进行,禁止弃权,发言顺序限定,书面表决、秘密写票等方面完善我国刑事合议庭评议机制。

  • 标签: 价值功能 特点 完善
  • 简介:摘要最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最值得人关注的亮点之一,是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更好迎合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的开展。但当前该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譬如适用范围太窄,制度适用存在瑕疵等。为了更好的落实缺席审判制度,就需要适当扩大和明确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落实该制度的具体程序等。

  • 标签: 刑事缺席审判 适用范围 具体程序
  • 简介:2008年5月13日至14日,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在认真回顾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研究了在新形势下做好刑事审判工作需要明确和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着重部署了今年刑事审判的主要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

  • 标签: 刑事审判工作 座谈会 法院 北京 工作面 和解
  • 简介:为建立健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制度,有效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等犯罪,新《刑事诉讼法》增加缺席审判程序一章。针对该程序有违刑事诉讼原则和证据规则,不利于司法人权保障以及存在诉讼价值取向失衡等质疑,可以从该程序的性质与目的、功能和价值、诉讼规则契合性三个层面予以回应。缺席审判程序的设立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司法机关获得国际司法协助,也有利于被告人行使程序选择。缺席审判程序的实施具有正当性,诉讼原则也存在适用例外,价值权衡下的“客体程序”同样能够体现司法公正。通过程序内与诉讼原则和证据规则体系的契合,以及程序外公众参与和审判公开制度的配合,缺席审判程序将日益完善。

  • 标签: 缺席审判 司法协助 有效辩护 直接言词原则 审判公开
  • 简介:<正>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法律性质问题,是从法学角度宏观研究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本质属性问题。本文拟就此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一、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具有鲜明的主权性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中国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中国法院具有刑事审判管辖,并且适用中国的法律。中国领域不仅包括领陆、领水、领空,还包括中国的船舶、飞机以及中国驻外的使领馆。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即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中国法院对此犯罪就享有刑事审判管辖

  • 标签: 刑事审判制度 刑事案件 法律性质 管辖权 中国法院 被告人供述
  • 简介:突袭性审判,是法院基于审判对诉讼进程的主导性,为单纯追求程序的快速推进或者纠纷于程序意义上的解决,而忽视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未使当事人充分有效利用正当诉讼程序所提供的攻击和防御权利,而推进的审判程序和作出的裁判结论,是以心证不公开和庭审形式化为主要表现的被告人客体化的诉讼过程。突袭性审判直接关涉刑事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诉讼权利行使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关涉司法权行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有碍纠纷的实质解决及社会和谐的恢复。因此,迫切需要在深入考察我国社会背景及国际法治趋势的基础上探索构建规制突袭性审判问题的体制和制度。

  • 标签: 突袭性审判 主体性 程序正义 心证公开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重大改革任务,因其涉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而倍受关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势必对相关诉讼职能、结构与司法制度提出新的要求,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辩护制度的完善,自然也是审判中心主义得以实现的本质要求。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需要在深刻理解"审判中心主义"内涵的基础上,适应全新司法场域的要求,按照覆盖范围全程化、运行模式协作化、主体权利保障化和职能效用实质化的构型,进行全新再造。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辩护制度 “四化”构型 再造
  • 简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特殊救济程序,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和消极两面。经过调研发现,我国的再审制度存在种种弊端:申诉多,申诉难,缠诉缠访,反复申诉,导致诉讼秩序混乱;再审理由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导致无限再审,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受到影响,被判决人权利得不到很好保障,等等。改革应着重把握好如下问题:引入有限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区分有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并分别设计相对应的再审理由;限定申诉主体和申诉期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缠诉缠访、反复申诉问题,等等。

  • 标签: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错案必究 判决既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