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摘要:西方刑法学者受发端于20世纪中叶的被害人学理论的影响,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将犯罪是“加害一一被害互动关系”的产物观念运用于刑法学中,深刻影响了刑法理论的发展。被害人过错行为的存在能够减轻犯罪分子的刑罚量是被害人学理论与刑法结合的第一个产物。德国司法实务中关于被害人自冒风险行为在不断的发展演变中可以阻却加害者行为不法的学理依据是洛克辛教授于1970年创立的客观归责理论下的被害人自我答责原则,而自1977年产生的已近40年历史的被害人信条学被视为是关于被害人行为影响行为人不法的系统化理论。我国关于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行为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理论发展尚未成熟,明确当下域外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行为理论发展史和我国就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可以明确我国在此问题上的进一步发展向度。
简介:目前理论界关于"四个全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四个全面"的演进脉络、现实依据及理论定位等方面,在这几个问题上,多数学者取得了共识,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和深入研究。一是关于"四个全面"演进脉络的研究方面,从现有公开的文献看,"四个全面"最终定型的表述正式形成并不是习近平江苏考察调研讲话,而是2014年12月31日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习近平首次使用"四个全面"这一简称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四个全面"首次出现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二是关于"四个全面"现实依据的研究方面,"四个全面"是习近平从战略高度运筹帷幄精心谋划的一盘"大棋局",是对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重大问题的深入思考和长远谋划,是对战略全局和重点的精准把握,是登高望远观大势、谋大事提出的宏大方略。三是关于"四个全面"理论定位的研究方面,在习近平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论述中,"战略布局"当属习近平对"四个全面"理论定位最精准的界定,这一定位回答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关系及"四个全面"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明确确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并规定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来保障此原则的顺利实现,同时也对侦查讯问人员的审讯水平和取证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法治条件下,正确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更加有效地打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障碍,确保其供述的自愿性和真实性,是关系侦查讯问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需求。在侦查讯问中缺乏共情的原因主要有:参照标准的误选、角色定位不准、先入为主、回应不恰当。侦查人员在讯问活动中应该适时适度地运用共情技术,具体的实施要点主要有:视域融合、价值中立、因人因事而异、把握阶段性和层次性、把握时机和限度、角色转换自如、针对J}生与完整性并重、善用躯体语言、及时检验和修正。
简介:研究政策冲突中的政府行为选择,不仅为规避冲突、实现政策协调提供了借鉴与参考,更为我们验证政府行为机理的理论预设提供了恰当的观察"视窗"。通过对不同位阶政策冲突、同阶政策冲突以及同一政策内部冲突中地方政府选择策略的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了现有的政府行为逻辑解释框架。主要观点是,相较于"特色财政联邦主义"和"分权化威权主义","回应型策略主义"在地方政府政策行为的自主性和回应性之间找到了平衡,更为准确地概括了地方政府因时、随势而不断调整政策选择策略的行为逻辑,提供了获得地方政府选择逻辑"全景式"解释的可能。这种选择逻辑带来的负效应在于政策排挤和政策异化,片面追求上级确定的优先战略目标,呈现出中心任务压倒一切、结果至上的排挤和异化倾向。研究的局限在于它只分析了不同位阶对政策冲突的影响,缺乏对不同政策类型、政策领域这些变量的考虑,还存在案例分析所固有的"以偏概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