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二、公证法律救济的方法 ㈠撤销公证书 1、撤销公证书的主体 ⑴公证处 ⑵公证处的本级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2、撤销公证书的提起 ⑴公证机构 ⑵司法行政本级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⑶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3、撤销公证书的标准 ⑴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 ⑵公证文书确有错误或不当 ⑶违反公证程序 4、撤销公证书的决定 ⑴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①公证法律救济是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一项权利, ㈠权利性 公证法律救济是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所应当享有的一种权利
简介:张斐是中国晋代杰出的律学学者,在当时律学领域的研究中独树一帜,并以其高深而独到的律学见地积极地影响着当时的司法审判以及后世的律学和审判活动,为中华法制文明的发展写了较为精彩的一页,尤其是他的法哲学观点从抽象的高度阐释法律的原理和运作。用形而上的“道”指导形而下的“格”,这一理论研究是前人所不及的。他的刑法概念理论和刑法定义具有较高的逻辑性和科学含量,使得司法活动对于界定概念,区分不同主观心理和犯罪行为有章可循,操作简便,他的司法审判理论具有相对的科学性,认为犯罪行为的客观活动会影响犯罪主观心理并且显现于外表形象,以此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辅助依据,丰富了西周以来司法审判察言观色的“五听”制度,对法制建设和律学研究构建了新的思维方式,研究张斐的律学成就,对于现代法理学以及相关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介:<正>一、统一律制既不必要也不可能采用何种律制应该因乐制宜“我国目前应当推行哪一种律制?”建国以来有关律学的论著中,提出这一类问题加以论述,或是以这一类问题为前提进行论述的,不算罕见。不少同志发表过各种见解。就我国三种主要律制——三分损益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的范围内而言,粗略来说,有的主张十二平均律,有的主张纯律,而单纯主张三分损益律的似乎未见。近年来,由于律学探讨的深入,或从表现民族传统音乐思维的特点着眼,或从多声部音乐的谐和着眼,或兼从多声部谐和与转调的需要出发,或从音乐实践历史与不同律制应用的“辩证统一”出发,或从某一定范围的音乐表演艺术的需要出发,等等,在上述三种主要律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