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表述是故意歪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之意图而形成的,草案明明限定了“进一步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的目的,但是学术界却要强迫人们接受它为“法院统一定罪权”原则,从而把“人权”条款变成“公权”设置条款。这种法律现象可以从1789年以来无罪推定文本表述的变化规律(某种蜕变模式)得到解释。令人忧虑的是,纷纷推出的无罪推定文本建议又因为ICCPR中法文本与英俄西文本的冲突,而在“确定有罪”与“证实有罪”之间选择了较差的表述。为此,发现IC—CPR文本的冲突解决方法与借鉴俄罗斯国内法文本的先进经验,对于改善未来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立法表述都有积极的比较法意义。。
简介:中世纪罗马法学研究主要表现为对发现的罗马法之规范性法律文本的注释、研究,以及针对罗马法展开的教育与教学.而得以保留下来的罗马法文献逐渐演化成为中世纪罗马法复兴时期法律教育与教学的主要的权威文本,注释法学主要是注释法学家以罗马法文献为基础展开的解释、研究与教学.注释法学家使用的方法又是从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学习与借鉴的方法,特别是同“旧逻辑”密切相关.罗马法文献内容与经院哲学方法又是中世纪的学术组织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的基础与工具.中世纪注释法学是由文献、方法与教育三位一体所构成的,彼此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因此,法律教义学之所以保有其活力或者韧性在于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所在.
简介:一部良好的宪法是能够自我实施的,其关键在于建构健全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就文本而言,我国宪法设计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央与地方适度分权制度、一元审查多元配合的违宪审查制度等共同构筑起了促进其自我实施的保障制度。然而,就实践而言,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并不能有效地促进宪法融入社会生活,文本预期与实践效果之间遭遇断裂。因此,有必要回应当下实践的诉求,对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进行改良,让其从文本走向实践,实现宪法理想与宪政实践的对接。概而言之,其前提在于强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基础在于建构中央与地方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核心在于建立专门机关的直接审查与人民法院行政法庭的间接审查相结合的中国特色违宪审查制度。
简介:财政补贴是政府将已取得的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转移给补贴接受者,是单方面的、无偿的支付,也是一种'负的税收'。在性质上,财政补贴属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范畴,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活动,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方面极具价值与意义。然则,时下我国财政补贴刚性、补贴不规范等问题突出。而在税法上,财政性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不征税收入,也可能是免税收入,还可能是应税收入,故而有着不同的评估标准和评价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补贴应以公共利益为准则①,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财政补贴的税法规制应遵循量能课税、受比例原则约束,并对收入类型作区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