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事争议中仲裁员道德准则》最初由美国仲裁协会的特别委员会与美国律师协会的特别委员会组成的联合委员会于1977年起草完成。2003年美国律师协会特别工作组和美国仲裁协会特别委员会重新予以修订。
简介:民法诚信原则并非“帝王条款”,而是保底规定、补充原则,有适用门槛。合同债务人缔约其实是两个允诺,第二允诺即担保第一允诺。在违约人不能从违约中直接获利的前提下,法律无需禁止违约,也不禁止违约,但禁止不承担违约后果。合同的强制性不在于强制履行,而在于强制补偿。根据民法法理演绎出的一系列规定和理论,包括多重买卖在内的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明确,出卖人可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向谁履行合同,但违约必须承担补偿债务。法律必须保护交易安全,但保护交易安全不等于否认正常的交易风险。《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关于多重买卖的规定将诚信原则与民法法理对立起来,否定民法法理演绎出的一系列规定和理论,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