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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代国家普遍实行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就职宣誓制度。就职宣誓仪式本质上是宪法规定的权力转移程序,其作为一项宪法实施程序规定在宪法中,具有程序的价值。庄重和公开的就职宣誓仪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仪式参与者和公众对权力转移的认同感,强调国家权力行使者角色的成功转换。就职宣誓制度赋予权力转移的合法,对国家权力转移具有规制价值,承担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功能。

  • 标签: 就职宣誓制度 宪法程序 权力转移 程序性价值
  • 简介:刑事辩护从单一的实体辩护,发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并行,乃至程序辩护先行。面对辩护形态的多元化,对程序辩护存在认识不足以及过度辩护两种误区。应加强对程序辩护诉讼原理研究,准确界定程序辩护特点及诉讼价值。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出程序辩护八大误区以及应对思路:立法宗旨理解不到位,望文生义确定程序违法;不当放大程序瑕疵,过度进行程序辩护;程序辩护顾此失彼,缺乏连贯和完整;辩护目标不清,不能准确界定证明对象;忽视程序违法程度差异,辩护缺乏“硬道理”;没有以“证”质“证”,证据形式定位不当;滥用程序辩护,“质疑”不成反被“质疑”误;有错就辩、小错大辩,程序公正观念绝对化。研究应对程序辩护思路和方法,避免程序辩护误区,提高庭审诉辩能力。

  • 标签: 司法公正 程序性辩护 诉辩误区 应对能力
  • 简介:刑事和解是解决已然犯罪的一种方法,它具有两个层面,一是实体性,即一种解决已然犯罪的结果,以道歉、赔偿等方式实现部分或全部刑事责任;二是程序,即刑事和解实现的过程,目前可通过三种司法方式——国家司法、协商司法和恢复性司法实现。刑事和解解决了部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说其内容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刑事和解是在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前提下进行的,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在追究犯罪的程序中地位上升,犯罪嫌疑人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

  • 标签: 刑事和解 实体性 程序性
  • 简介:信任与监督是人类社会的不朽命题。高度的信任,较少的限制,便于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但是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必然给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刑事裁判文书来看,控制下交付与非控制下交付的界限似乎是明确的,可是对于控制下交付的具体操作而言,哪些是属于控制下交付,哪些是为了其他目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为了保障控制下交付的正确适用,应当增加适用控制下交付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准确,保障社会公众对于刑事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学术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完善法律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

  • 标签: 刑事诉讼 控制下交付 权力监督
  • 简介:程序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必要。根据差别化的需求,程序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应采取合理的适用路径。以“立法适用”为基础的路径无法穷尽和预设多样化的程序环境违法行为。程序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合理化问题实质上就是“执法适用”的合理化问题,对程序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路径应作方向性调整,即在明确“立法适用”的前提下转向完善“执法适用”。

  • 标签: 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 按日连续处罚 适用路径
  • 简介:鉴于刑事审前程序裁判权之主体在实现保障人权和正确行使国家追诉权及维护程序公正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我国立法应当确立法院在审前程序裁判权主体地位,以便使审前程序的控、辩、裁结构逐步得到完善,使之更符合程序制约的原理,从而更加科学化。

  • 标签: 裁判权主体 司法审查 公正裁判 人权保障
  • 简介: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和谐的社会,司法裁判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司法裁判的和谐主要体现为,司法裁判具有合法、合理性和进步。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需要通过融贯的法律论证进行推动。融贯论证在程序方面的要求是通过平等方式开展法官与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之间的论辩和对话,在实体方面的要求是充分吸收社会所公认的价值观念。这样作出的司法裁判才具有可接受,才能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

  • 标签: 司法裁判 和谐 融贯性 法律论证
  • 简介:小额诉讼程序实施陷入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一审裁判权威不足,从中暴露出民事诉讼轻视程序保障的一般问题,表现为立法上的重纠错、轻保障,司法实践中的重效率、轻保障,以及审判改革的审判权本位主义。要激活小额诉讼程序,树立一审裁判权威,需从根本上反思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从立法到实践两个层面重视程序保障。约束审判权和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是正当程序这枚硬币的两面。正当程序的内在价值即程序正义主要是对审判行为提出的道德要求。程序简化主要是简化审判手续,不是克减当事人程序权利,且不能突破程序保障的最低要求。

  • 标签: 程序保障 一审裁判权威 程序简化 最低限度程序保障
  • 简介:评价与民意相趋同的判决是否具有正当应立足于对裁判理由的审视。尽管司法民主具有诸多良性社会功效,但其实现过程仍需经由法律程序的引导,社会公众任意介入司法并不能得到宪法规范的合法证成。自尼采提出"上帝已死"和韦伯的"世界祛魅"后,价值多元解构了独断正义,个案中的民意与正义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是故,无论司法民主还是个案正义,单独都不能充当民意判决的正当理由。然而,现实中的公众意见总是能够与法律规范交叠重合。在将法律和民意分别视为操作性理由和辅助性理由后,法官基于多元理由而作成的判决,尽管符合民意,但却不失正当。

  • 标签: 裁判理由 民意判决 正当性 司法民主 个案正义
  • 简介:共识理论与刑事裁判在问题的起点与终点、解决认识问题的观念、基本要求等方面都有契舍之处,表明将共识理论引入刑事裁判问题中是可行的。刑事裁判共识在主体、对象、程度与形成方法上都有其特殊。传统价值理论的研究主要存在两个缺陷:一是视野局限;二是深度不够。刑事裁判共识理论与传统价值理论具有一致,可以统一,但又有所超越,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价值理论的缺陷。然而,刑事裁判共识理论也与传统价值理论存在冲突,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对待。

  • 标签: 共识 交往共识 重叠共识 裁判共识
  • 简介:裁判方法固然能促进法治的发展,但也有可能摧毁法治的根基:以形式法治论为导向的裁判方法可能消解法治的权威,而以实质法治论为导向的裁判方法则可能瓦解法治的基本宗旨。因此,在维护法治能真正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下,能动主义的裁判方法固然重要,但传统的逻辑涵摄裁判方法不能丢;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不能丢,应该以其作为衡量裁判方法运用是否得当的一项坐标。

  • 标签: 裁判方法 法治 基本价值
  • 简介: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其存在的特定历史背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不足以消解其违背诉讼原理的特质,从立法沿革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实体裁判权的历史嬗变,并从理论角度探讨该制度的弊端。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被告人的刑事回避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有违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原则。其讨论决定案件的方式违背直接言辞和集中审理的审判原理,成为实现庭审实质化的最大障碍,除了理论上的先天不足,通过数据考察,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存在异化运行。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下,必须废除审判委员会的裁判权,方能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 标签: 庭审实质化 审判委员会 刑事裁判权 异化运行
  • 简介:羁押必要审查制度的建立,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的中国特色。但就司法实践而言,其能否真正发挥程序效用,则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与否,而且还受外部条件的制约。本文从羁押必要审查在刑诉法修改前后的比较入手,在对其内在缺失和外在制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捕押分离羁押必要性法定职责法律监督
  • 简介:目前我国对于先决事项的司法判定在形式、程序、效力、救济途径等方面的空白或缺陷已严重困扰司法实践,特别是随着诉讼模式改革的日渐深化,当事人辩论权的控制力与司法效率的强大压力从两个相向的方向上对裁判权形成挤压。通过解析德国和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中间裁判制度,将其中间裁判的适用对象分解为实体性先决事项、程序先决事项和攻击防御事项,进而在我国民事裁判体系——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整体框架中,讨论上述三类事项的决定形式。最后重点讨论了实体性先决事项的中间裁判制度,及其与我国现有基本理论和现行制度的协调问题。

  • 标签: 中间裁判 中间判决 裁判文书 判决书 裁判 判决
  • 简介:裁判公正,是人民法院讲政治的集中体现。只有公正裁判,才能真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统一,才能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裁判公正,指的是人民法院对各类案件的审理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裁判正确、手续完备、文书规范,符合案件质量、效率、效益三统一的要求,达到"四高三低二

  • 标签: 裁判公正 审判管理 人民法院 司法公正 良好形象 其他组织
  • 简介:针对1993年《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在总则中引入了替代的第16条,(雪试图在平衡公司自治和保护公司与股东权利的基础上解决实践中的纷争。但自《公司法》第16条实施以来,对该条文立法用语的解释又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困扰,以致对在商事审判实践中究竟如何理解和适用该条规定又产生了新的争议,其中的焦点问题是违反该条规定设立的公司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 标签: 公司担保行为 《公司法》 裁判 司法实践 第16条 股东权利
  • 简介:在清代的刑事裁判中,有以本应适用律例所规定的刑罚重度为前提,进而加重处罚的所谓“从重”现象存在。从重有加重刑罚本身和变更科处刑罚的手续并产生加重效果两种方法。任何一种加重,其程度基本只限于在同一刑种内进行加重。对于加重,皇帝一方面出于防止官僚专断考虑,原则上禁止。但另一方面,若以成文法为准据无法科处适当刑罚时,又会要求官僚不以成文法.为准进行加重等。在个案中,为追求犯罪和刑罚的均衡,皇帝允许官僚有一定程度的判断,可以选择从重。因此,通过实务的积累,虽然形成了既确保律例的整合,又具有手续上加重效果的恭请王命等方法,但每个个案中的从重都以必要的方式存在着。

  • 标签: 清代 刑事裁判 从重 加重处罚 犯罪和刑罚的均衡
  • 简介:<正>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法规与起草地方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其他机关和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制定程序 提出议案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
  • 简介: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但是,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之检索功能不完善。仅靠网上公开裁判文书还不能为公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不能为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应有的便利。应将起诉状、上诉状、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抗诉书等案卷材料依法上网。建立供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的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统筹规划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建设。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的检索功能。

  • 标签: 裁判文书 公开平台 电子资源 数据库 司法公开 审判权
  • 简介:神明裁判是古代司法证据制度不发达的产物,当司法官员对于原、被告双方的是非曲直难以判明时,便借助于神意来裁判。神明裁判是一种非理性的审判方式,是基于人们对原始宗教的崇拜和对自然界的无知认识而产生的。中日两国在古代法制文明初期,都有过占卜裁判的情况,后来随着两国律令法体系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疑难案件证据不足的问题,使神明裁判失去了存在的空间。从公元13世纪以后,随着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和日本幕府统治的确立,儒家“无讼是求”的观念和日本法律处于秘密的状态,严重制约了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中日两国几乎同时出现了神明裁判复活的迹象。

  • 标签: 神明裁判 宗教信仰 诉讼证据 幕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