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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某些精神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或无法控制,因而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精神也就成了刑事辩护的重要事由。在美国刑事审判中,精神是无罪辩护的重要理由,判例法与刑事立法共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精神辩护制度。在美国,精神辩护制度的存废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精神法律标准处于变化之中,各法域标准不一;精神辩护的提出、审理程序、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裁定及专家证人的作用有其特点;因精神而判无罪者的关押与释放形成了特定规则。我们可以借鉴其制度的某些合理因素,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精神辩护制度。

  • 标签: 精神病辩护 存与废 法律标准 审理 关押与释放
  • 简介:刑事命案中,司法精神鉴定启动权的归属争论并没有学界之前讨论的那样重要。刑事命案中的司法精神鉴定(该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司法精神学的事实认定和标准评价,而是充溢着利益的考虑和平衡,需要顺应现时代中国广大普通百姓的公正观。作为司法精神鉴定公正性重要内容的合法性问题,必须得(受)到立法和司法的重视。中国刑事命案中包括司法精神鉴定在内的司法处断,出现了刑罚民粹主义的端倪。

  • 标签: 刑事命案 精神病鉴定 程序启动权 刑罚民粹主义
  • 简介:“被精神”的症结在于公民人身自由权被漠视。法律属性上.精神患者被强制收治行为属于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行为。而人身自由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属于法律保留事项。但遗憾的是,迄今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涉及精神患者人身自由限制与保护的独立性法律。独立法律的缺位与地方性法规的越位,构成了我国精神患者被强制收治的法律基本现状,而部门规章则为强制收治推波助澜。国家有义务消除公民“被精神”的恐惧。精神卫生法的制定是我国当前消除“被精神”的当务之急;严格设置非自愿入院与治疗启动程序是消除“被精神”的有效阀门;一套积极作为的国家机关保护机制是消除“被精神”的关键。此外,可借鉴台湾经验,设置保护人制度。

  • 标签: 被精神病 人身自由 国家保护义务
  • 简介:『我不是精神人,我是被迫害的.』2005年4月13日早晨8点30分,熊亮和以往一样,准时来到邻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上班.新的一天对于熊亮来说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局领导虽然安排他"协助刑警队办公室"工作,但他连接电话的权利都没有,因为在很多同事眼里,他是一个患有"精神"的警察.

  • 标签: 熊亮 邻水县 公安局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 简介:<正>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既要惩罚罪犯又要保护人民的原则。为更好地执行刑法,恰当地处理有关精神患者的犯罪问题,本文现就以下有关问题作一简要介绍。一、精神患者凶杀的病理起因精神患者发生凶杀时都具有一定的病理起因,因此了解、分析、查明这些病理起因,对于我们鉴别精神正常与精神异常凶杀,分清由何种精神疾病引起,判断作案时的责任能力等皆有极大的帮助。常见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 标签: 精神病患者 凶杀行为 精神医学鉴定 精神病人 责任能力 精神异常
  • 简介:我国精神人处遇的救济制度面临着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强制医疗行政化色彩浓重和事后救济途径匮乏等问题。在比较和分析域外有关精神人处遇救济制度以及联合国《保护精神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应当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方面来完善我国精神人处遇的救济制度,即确立精神人的自主委托权、完善司法精神鉴定制度、确立精神人处遇的司法介入程序、尊重精神患者人权、引入精神疾病的复查机制。

  • 标签: 精神病人处遇 强制医疗 自主委托 司法救济
  • 简介:法治精神指的是观念层次上的法治。揭示法治的内在精神旨在加强法治的“软件”系统建设。法治精神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法治理想;二、对法律的信仰;三、法治的价值取向;四、治法原则。

  • 标签: 法治 法治精神 理想 价值 信仰 原则
  • 简介:<正>《民法通则》颁布已有三年,它所确立的原则打破了传统民法理论的坚冰,至此,我国法制和法学走到了一个广阔的新天地。但它规定的精神损害的范围狭隘,未把刑事犯罪案件中的精神损害纳入其中,也未确立赔偿的标准和原则。以致法学界众说纷纭,司法实践中也处理不一,使得这一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精神损害的本质、范围和赔偿原则加以明确。本文拟对这个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 加害人 受害人 人身权
  • 简介:一我倾向于把这本书看作一个宇宙间的个体表达宇宙观的宣言书。同时,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作者还向我们传达了他对我们的生存焦灼、不安和忧虑。因此,我把它的内容粗略地分为两部分,即关于宇宙的本体论(作者好像不喜欢本体论这种表达),以及关于人类的生存论。

  • 标签: 《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宇宙观 本体论 宣言书 生存论 人类
  • 简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精神上的损害要重于身体上的损害。然而,在我国精神安宁权并没有得到立法的认可。将精神安宁人格利益纳入到具体人格权中是对人们人格权的更有力的保护。

  • 标签: 精神安宁 人格 利益
  • 简介:<正>列宁是国际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他虽然在世仅有五十四个年头,但是,他对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都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列宁从事革命活动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历史发展中不断提出的新课题,勇于探索,勤于研究。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和群众创造,在实践中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今天,当世界正处于重大变动的历史时期,回顾列宁在理论活动中的探索精神,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列宁 社会主义 无产阶级政党 探索精神 布尔什维克党
  • 简介:<正>问题的缘起如果说,西方法学史上有一种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法的精神的话,那就是自然法了。那末,自然法是不是古老的中国法的精神呢?自本世纪初中国创建近代法学史至今,可以说,大多数法史学者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在我国,中国古代法属自然法的最早提出者是学界巨子梁启超。他在1904年写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十分肯定地说,儒家的法理学是“自然法”。陈顾远先生的《中国法制史》出版于1934年,其中写道:“中国法制近于自然法或正义法”。陈是中国近代法史的的开山者之一,他的观点,在法史学界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先秦儒家 古希腊 法思想 中国古代法 中国法制史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民法通则》的颁布使中国民事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平等是民法调整对象的共同特征。同时也是民法的首要原则与根本信念。平等使民法具备独特的调整对象,是《民法通则》对调整对象的突破性贡献。民法中的主体平等与宪法中的平等具有不同的含义与地位,但它们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契约制度成为二者的纽带。平等原则也决定了民法独特的调整方法:确定民事权利义务的方式;对交易安全的完善保障;对人身权的独特保护方式;商法中的平等交易原则的体现与功能。平等原则的树立是中国民法走向未来的起点,它对中国未来民事立法和法律适用提出了基本的要求。

  • 标签: 中国民法 一般人格权 平等原则 具体人格权 调整对象 法律行为
  • 简介: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充分认识信用建设试点中的法律障碍,对于构建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法律制度 中国 诚实信用 法律障碍
  • 简介:人格障碍是一类比较特殊的精神障碍,涉及法律问题及违法犯罪的比较多,有多种类型,每个类型的表现及涉及法律问题时的特点都不相同。充分了解和认识到这些特点,对于及时识别与恰当处置各类型人格障碍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人格 人格障碍 涉法 犯罪 特点
  • 简介:发展权理念的滞后已成为制约发展权全球保障实现的认识障碍,为此必须实现发展权理念在方式、主体、时空、地位、动力、目的上的“多重超越”,以全新的人类发展理念指引发展权全球保障的实现。

  • 标签: 理念 发展权 人类发展
  • 简介:本文主要对于作者精神权利的设置、精神权利与人格权制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同时探讨了作者精神权利制度对于艺术创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作者精神权利制度的完善方法,主要有扩大精神权利的赋权主体,设置新的著作权制度防止精神权利对艺术投资和艺术创作的影响,在精神权利与人格权权利竞合的情况下赋予作者选择权,以及完善继承人不保护作者精神权利时的救济措施。

  • 标签: 精神权利 人格权 艺术创作 权利竞合
  • 简介: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追求,正义是法律价值中的重要内容,正义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实现。司法正义是保障法律正义得以实现的手段、方式和途径。我国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开始关注司法正义。文章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分析目前存在的影响司法正义充分实现的障碍;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构想,期待我国司法正义的早日实现,为我国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努力。

  • 标签: 司法正义 立法 司法 监督
  • 简介: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开启。继广东、北京、上海、陕西等地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国家发改委等多个中央部委近期也向社会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虽然公开的项目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看,大多数预算报告按功能分类,内容粗疏,普通公众难以看懂。

  • 标签: 预算公开 制度障碍 部门预算 国家发改委 功能分类 预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