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逮捕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保障手段,羁押是一种持续性的法律状态,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权利的剥夺,应严格地采司法令状主义.在我国的侦查实践中羁押被大量地运用.目前侦查羁押在适用中走入了工具化、普遍化、违法羁押超期羁押严重的误区,认为侦查羁押适用走入误区的有侦查人员个体观念和行为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及立法缺陷等制度建构,以及刑事诉讼价值理念选择等方面的原因.侦查羁押适用中的误区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法治的严肃性,并影响了审判时的罪刑关系.要走出羁押适用的误区,必须从侦查人员个体观念、行为,刑事诉讼构造、制度构建、价值选择等方面进行调整.
简介: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本文简称“凉山州”)地处四川西南部,与云南省毗邻,是境外“金三角”毒品由云南输入内地“四川通道”的第二道关卡。经过上世纪50年代的禁烟、肃毒运动,毒品已基本禁绝。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凉山州再次被境外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毒品输入内地的中转站和集散地。1999年该地区被全国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确定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的13个地区之一,禁毒任务十分艰巨。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17件7492人,其中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2098人,毒品犯罪案件占33.3%。因此,研究该地区毒品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控制对策尤为重要。
简介:公设辩护人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及刑事诉讼两个层面。就前者而言:该制度有助于促进民众对政府合法性的认可、有助于实现被告的基本人权,以及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就后者而言:该制度较之其他刑事法律援助模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如能够确保辩护质量及效率、能够节约司法成本、以及能够借助“公设”身份,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良性的沟通平台,达到改善整体刑事辩护制度的目的,以实现司法公正。因此,公设辩护人制度是解决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低下及辩护品质不高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重要方式,更是落实宪法第125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规定的重要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