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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在这次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会议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重建。全会选举陈云为中共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同志为副书记。黄克诚出席了这次注定要铭刻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丰碑上的会议并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委常务书记。在罢官受审近20年后,他再一次回到政治舞台,回到公众视野。

  • 标签: 黄克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 正己 中央纪委 副书记
  • 简介:私企内部的挪用资金与一般意义上的挪用资金多有不同,而私企负责人兼控股人的挪用资金与私企内部一般人员的挪用资金又有不同。在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对于私企负责人挪用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不应局限于表面现象,还应充分考虑行为人的动机、出发点以及社会效果等因素。

  • 标签: 私企内部 借贷 法律认定 建议
  • 简介:我国现代立法承认匿名举报的法律效力,以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政治沟通渠道的畅通,但不提倡采取匿名的方式。古代对匿名举报,也即'投匿名文书告人'现象一直持否定态度,自秦汉以至明清都确定为罪名,予以严厉制裁。古代立法为何会做出此种规定,所蕴含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不但值得探究,而且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 标签: 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告奸 投贴 匿名举报
  • 简介:专断医疗行为对患者的身体健康法益造成的侵害后果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基础;专断医疗行为入是社会现实的需要;专断医疗行为入是彰显患者自我决定权的人格重大价值的要求。专断医疗行为侵害的主法益是患者的身体健康法益。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是患者对自己身体健康法益的处分权,依托于身体健康权而存在。专断医疗行为入应归属于侵害身体完整权和健康权的犯罪。

  • 标签: 专断医疗行为 医疗侵袭 患者自我决定权 身体完整权 刑事可罚性
  • 简介:作为我国案发率连年最高的罪名,盗窃是司法实务中最为常见的罪名,也是刑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研究部分。本文从盗窃的概念、特征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对盗窃的犯罪构成及法律适用进行详细的剖析。本文第一部分写了盗窃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地位,特征。第二部分主要写了盗窃的犯罪构成并着重探讨了盗窃的几种特殊表现形式。本文第三部分中结合具体案例,写了盗窃的特殊情形及定性,总结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最后一部分就目前涌现出的新类型盗窃的理论之争提出笔者的观点及完善建议。

  • 标签: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 扒窃 新类型盗窃
  • 简介:职前受贿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新型受贿犯罪,其主要特征是即将上任的受贿人“预售”可期待的职权,借此收受他人财物并承诺到任后为他人谋取约定利益。虽然这种受贿方式在谋利和收钱节点上有时空分离,但是行、受贿双方已然就权钱交易达成合意,并且完成了交付财物的行为。这与提前索贿、离职受贿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本质上仍是一种权钱交易,且更加难以发现和查处,其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标签: 职前受贿 “预售”合意 权钱交易 犯罪惩防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贿主体的界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不能很好地将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一些受贿主体精确地归入到其中.文章从受贿的立法成因出发,参照国内外的立法实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抛砖引玉,对我国刑法受贿主体精细化、准确化有所助益.

  • 标签: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谦抑法 近亲属
  • 简介:关于强奸,中国与德国分别采取了"违背意志"与"强制手段"的入模式。在批评者看来,前者过于依赖主观心态而难以界定处罚范围,后者过于依赖客观行为而存在法律漏洞。英美法系的肯定模式与否定模式因而分别受到了中德两国学界的关注与引入。然而,由于犯罪主观要件理论在两个法系之间存在重大差异,移植英美模式将与中德两国的现行刑法理论体系产生冲突,无法发挥预期的效果。德国在2016年通过修正《刑法典》第177条,确立了否定模式为主导、"心理恐惧"模式为补充的混合模式。但是可以想见,未来司法实践中的主导与补充关系将颠倒过来;在中国,"违背意志"模式实际上由"违背意志+心理强制"这一新的理论解释模式所取代。可以说,中德两国的入模式日趋靠近。

  • 标签: 强奸罪 违背意志 合意 心理强制
  • 简介:一、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原系甲家电集团家电工艺装备研究所冰箱客户代表。经查,2010年10月20日、10月22日,张某违反与甲家电集团签定的保密协议,将工作中获取的该集团钣金冲压件和注塑件定价信息编辑成123.xls和456.xls两个文件,于2010年10月22日13时44分和16时52分,在甲家集团家电工艺装备研究所办公室内使用工作邮箱,将上述文件发送至与甲家集团有竞争关系的乙家电集团的客户代表齐某的邮箱。

  • 标签: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主观故意 客户代表 工艺装备 案情简介 保密协议
  • 简介:合同诈骗是从传统的诈骗中分离出来的罪名,但是设立合同诈骗的理由并不充分。合同诈骗的犯罪客体仅限于财产所有权,而所谓的对合同的监管制度并不应该是我国刑法犯罪客体的内容。在理论上,对合同的类型划分差强人意,无法准确地界定合同诈骗和诈骗的范围。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往往无视合同诈骗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取消
  • 简介:对贪污、受贿设置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这一特殊刑罚措施,某种程度上是对公众焦虑的回应,以满足民众对高压反腐的诉求.不考虑刑事政策方面的考量,终身监禁这一特殊刑罚措施,其合理性值得追问.文章以福柯的规训理论为视角,通过考察监狱的规训运作,分析贪污、受贿终身监禁的合理性.

  • 标签: 终身监禁 限制减刑 贪污罪 受贿罪
  • 简介:对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以及非法拘禁使用暴力、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刑法规定按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定罪处罚。这既非法律拟制,也非注意规定,而是为了减轻犯罪检控的证明负担所作的法律推定。即,推定致人重伤(伤残)的行为人具有伤害故意,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分别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参与犯罪的其他成员对于加害行为有加功作用的,推定其成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共犯。推定产生证明责任倒置的效果,辩护方反驳推定须承担完全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且其反驳证明应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法律推定 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 转化犯
  • 简介:2017年国庆节前夕,中科院为了庆祝我国著名物理化学家、中国高能化学激光奠基人、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原所长张存浩院士90华诞,特地在大连举办了"庆祝张存浩院士90华诞学术研讨会"。会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转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对张存浩院士的问候:预祝本次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 标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委员 物理化学家 学术研讨会 国务院副总理 中科院
  • 简介:为分析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处理不法集资行为带来的饱受争议且与合法的民间融资界限不明这一系列问题,进而提高公安、司法机关人员处理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采用实证、归纳总结、历史文献等研究方法展开当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适用的各种问题,拟定用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取而代之,详细具体地描述了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的客观构成要件。这一举措不仅将非法集资行为与我国合法的民间借贷分开,而且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满足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民间借贷 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
  • 简介: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对醉驾案件不能、不敢、不愿、不善出的现状,本文认为,应当从抽象危险犯的犯罪构成入手,分析醉驾案件的入标准,并通过对关键证据的审查,找到醉驾行为出的四种系统路径和方法。包括:构成要件符合性实质审查出、违法阻却事由出、责任阻却事由出、关键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出。醉驾案件出后,当下可权且按照"再次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适用行政处罚。从长远看,建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予以完善,以实现对醉驾行为刑罚与行政罚的有效衔接。

  • 标签: 醉驾 抽象危险犯 犯罪构成 出罪
  • 简介:人际间交往模式的变化,开始影响人们对于知识和信息、信任和自由的理解。以信息传递(意思互动)作为本质内容的诈骗,在信息化的进程中,也出现了匿名、缄默化的特点。诈骗乃是经由沟通交流促成财产转移的财产犯罪,其表现形式有三:明示的诈骗、默示的诈骗和不作为形式的诈骗。默示的诈骗和不作为形式的诈骗皆具有缄默的特点。在默示的欺骗行为中,仍可由被告人的言行推导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在不作为形式的诈骗中,则需结合保证人地位,才可拟制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内容。无论是明示诈骗、默示诈骗还是不作为诈骗,均侵犯到了被害方获取与财产转移决策相关联的真实信息的权利。与财产转移决策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属于诈骗保护的范围。被害人明知财产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属于虚假,却仍然转移财产,也不宜认定诈骗

  • 标签: 意思互动 缄默形式 默示诈骗 不作为诈骗 真实信息
  • 简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是我国刑法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罪名。经过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客观方面的研究和分析,本文试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客观方面进行分析。第一部分是危害行为的具体表现,列举并分析了两种较为常见的走私方式。第二部分为危害结果的分析,阐述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给国家主权、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和后果。

  • 标签: 走私 普通货物、物品 客观方面
  • 简介:将严重侮辱、损毁尸体行为犯罪化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然而,自由主义犯罪化立场坚持损害原则和冒犯原则穷尽犯罪化的正当事由,侮辱尸体不能通过这一立场得以辩护。基于新自然法理论的法律道德主义立场则主张,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手段回应侮辱尸体的行为。要证立这一立场,关键在于通过建构“人类尊严”和“共同善”这两个核心概念,说明侮辱尸体行为的道德属性和国家强制干涉的正当性基础。人类尊严是一类重要的共同善,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则在于维护和促进共同善。侮辱尸体侵害人类尊严,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公共道德不当,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对这一类行为做出适当回应。因此,法律道德主义能为侮辱尸体行为的犯罪化提供最佳辩护。

  • 标签: 犯罪化 法律道德主义 侮辱尸体罪 人类尊严 共同善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交通肇事源于空白罪状立法模式,虽然有利于法律的预见和延伸,但也存在着缺陷。这些缺陷造成交通肇事同罪不同刑、同案不同刑的问题,而且学术界也未停止关于此是故意还是过失的争论。若继续以此错误定义的条文作为研究交通肇事的理论依据,那么我们所得出的研究结果也必然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滞后的。因此,科学合理地重新定义该条文,并以之作为该的研究理论依据,不仅有利于我们的司法实践工作,更有利于诠释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可平息学术争议。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无人驾驶 故意推定 过失辩证
  • 简介:危险物品肇事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产生,在对本主体的确定上,需要综合考察本保护的法益和保护目的。危险物品肇事是身份犯,主体必须是从事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相关活动的人员,这样设定是因为只有具有身份者才具有更高的风险管控义务,一般公民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或者其他过失犯罪。单位可以成为危险物品肇事的主体,这样的处理不会导致不利于被告人的结果,因为单位犯罪制度本身是对自然人从宽处罚的事由,因此,如果符合单位犯罪的实质条件,单位可以构成危险物品肇事

  • 标签: 危险物品肇事罪 风险社会 身份犯 单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