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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的权利,通过对“何谓强迫”、“强迫的主体与对象”、“强迫的客体”、“强迫所获供述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告知这一条款”等相关操作问题进行法解释分析,以期促进该条款的司法适用。侦查机关自行办案采取的暴力性强迫或严重威胁性强迫所获的供述应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以排除,同时,为避免“不得强迫自证”条款的虚置,侦查机关与行政机关以联合办案为名,行侦查之实所获取的当事人自愿性陈述不得作为诉讼证据材料加以使用,如要使用,须重新制作,当然,这一过程中更不得强迫其陈述。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司法适用
  • 简介:和周华健见面,扑入限前的是他招牌的“周氏笑容”,脸上的笑纹越来越深,却是发自内心的快乐,周华健确实是个爱笑的人。采访时,他偶尔冒出的一句话会把记者逗乐,然后他也跟着笑得前仰后合。刚坐定,记者客套地说道,“我是听着你的歌长大的。”

  • 标签: 周华健 江湖 记者
  • 简介:淮南人王某谎称自己有关系.以给人安排在铁路工作为名,诈骗两名受害人40200元。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诈骗.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违法所得40200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 标签: 文书 作假 铁路工作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违法所得
  • 简介:在盗伐林木与盗窃的关系上,通说认为是法条竞合关系,但如何适用存在争议,陷入困境。盗伐林木属于破坏环境资源.林木应当是符合自然资源之物,而自然资源与侵犯财产类犯罪中的生活领域的财产是有区分的.盗伐林木与盗窃并非法条竞舍关系.两者在适用上有明确的界限。林木的属性决定了盗伐林木的行为是适用盗伐林木还是盗窃的关键。盗伐林木中的“林木”是自然资源.必须符合不得任意砍伐买卖之属性,即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得处分或者法律限制其处分。倘若行为人盗伐的林木是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可以自由处分之物.林木就属于公私财物。不再符合盗伐林木中的“林木”,构成盗窃

  • 标签: 林木 公私财物 法条竞合
  • 简介:一、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与库纳拉奇案简介1991年,前南斯拉夫联邦境内爆发了绵延十年的武装冲突,其间发生大量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事件。1993年5月25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第827号决议,成立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以下简称'前南刑庭'),负责审判自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联邦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个人。前南刑庭开创了国际法庭审判国内罪犯之先河,使得国际人道法缺乏制裁力的局面得到极大改变,其法庭规约与机构组成亦对日后建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 标签: 中的强奸罪 人类罪 危害人类
  • 简介:担保是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方式,被普遍适用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等经济活动中。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我国除了《担保法》之外,还有《物权法》第四编的规定。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3年来审理的案件为例,近90%的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担保的问题,经过涮研发现,人们对担保的认识与法律规定大相径庭。

  • 标签: 担保方式 《担保法》 学法 他人 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
  • 简介:因深陷赌博泥潭,身为信用社代办员却挪用村民存款肆意挥霍,使信用代办完全无任何信用可言。近日,山西省夏县公安局破获了这起特大诈骗案。9月4日,夏县裴介镇元村村民郑某报案称,自己在本村信用社代办员梁某所取高达10万余元的数张存单,没想到却被信用社告知为假存单,且其极有可能m具不止此数,有多名群众已经知道此事,事态极有可能扩大。

  • 标签: 信用社 代办员 存款 诈骗案 公安局 山西省
  • 简介:交通肇事和过失致人死亡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两发生竞合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侵犯复杂客体的交通肇事。文章以一个案件为切入点,以罪刑均衡原则为指导思想,深入探究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实践证据认定,以期解决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冲突,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罪刑均衡
  • 简介:<正>马克昌/主编吴振兴莫洪宪/执行主编本书是《犯罪通论》《刑罚通论》的姊妹篇,是凝结武汉大学刑法学科集体智慧的又一倾心鸿篇力作。本书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以《刑法》中规定的百余罪名为解释对象,写作尽量突出重点,并做到触类旁通,希望给读者通俗、清晰、明了的知

  • 标签: 犯罪通论 马克昌 莫洪宪 吴振 理论学习
  • 简介:诈骗、盗窃是侵犯公民财产犯罪中的两种常见的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出现的一批具有盗骗交织型特征的案件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挑战,而处分行为是区分二的关键所在,通过对处分能力、处分意识、因果关系、处分结果等因素的分析能够全方位地把握处分行为的内涵及外延,进而正确区分诈骗与盗窃

  • 标签: 盗窃罪 诈骗罪 处分行为
  • 简介: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婚内强奸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侵犯妻子的性自主决定权,在本质上已构成犯罪,并且也应然入当受法律规制,但并非所有的婚内强奸都构成犯罪,只有特定的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婚内强奸如果符合强奸的犯罪构成,就应以强奸定罪,并轻于一般强奸量刑。婚内强奸程序上应设计为自诉,并严格其证据规则。

  • 标签: 婚内强奸 特定 定罪 处罚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诈骗问题首先引发出罪与非的区别,并牵扯出诉讼诈骗的情节问题和诉讼诈骗与“滥用诉权”等概念的差异。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诈骗不仅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共犯形态、数形态和阶段形态问题,而且存在着较为复杂的结果加重犯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本着诉讼诈骗犯罪的事实真相,立于惩罚和预防的“双重正义”或保障人权与保护社会的“价值双赢”,恰当运用刑法理论予以把握和解决。

  • 标签: 诉讼诈骗罪 共犯形态 罪数形态 阶段形态 结果加重犯
  • 简介:流氓在判决后屡受争议,原因在于其不人道性。流氓在法条废除后仍被援引,根源在于对从旧兼从轻的误读,对刑法谦抑性的忽视,对无限期追诉的滥用。要切实解决此类问题,要树立刑罚的实质公正观,重新理解从旧兼从轻原则,坚持司法独立的立场。

  • 标签: 流氓罪 法理分析 路径
  • 简介:外汇按金交易违反的规定不属于非法经营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且其中的中介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而只是一种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和共犯从属性认定其是犯罪存在阻碍,其本身属性及刑法谦抑性决定了刑法对外汇按金交易中介行为介入没有必要.

  • 标签: 外汇按金交易 中介行为 非法经营罪
  • 简介:不捕社区帮教机制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会遇到大量问题。本文从探讨把握微不捕案件的认定标准,构建职责分明的微不捕社区帮教衔接体系,制定微不捕社区帮教考核激励制度,推行不捕双重说理机制入手探讨微不捕社区帮教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入手,提出完善微不捕社区帮教机制等建议。

  • 标签: 微罪不捕 社区帮教 机制完善
  • 简介:诽谤公器私用现象是近年来一个持续的热点问题。本文首先对诽谤但书设计的薄弱环节——兜底条款进行规范分析;其次对诽谤公器私用进行实证分析,解析其公器私用的经济逻辑和社会动因;最后对比分析了解决诽谤公器私用的三种路径,认为诽谤国家公诉权的废除是当下的最佳选择。

  • 标签: 诽谤罪 公器私用 除罪化 国家公诉权
  • 简介:本文对虐待儿童问题的社会热点进行了思考,结合我国现状,论证了增设虐待儿童的丛要性,提出了虐待儿童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正确处理虐待儿童问题有所裨益.

  • 标签: 儿童虐待 忽视 亲告罪
  • 简介:《刑法》第264条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盗窃。但是如何认定多次盗窃,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颇大。多次盗窃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多次盗窃中的每次行为形态的认定、“多次”的认定以及每次盗窃行为要不要求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与取得财物数额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准确界定多次盗窃行为,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多次盗窃型的盗窃,实现公平正义。

  • 标签: 多次盗窃 行为形态 多次 数额
  • 简介:非法行医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缺乏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就个体行医者而言,还包括缺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行为人超越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但没有超越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情况下执业的,或者在行为人超出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但没有超过大的医师资格类别的,不能构成非法行医.但是,跨越了执业注册的大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行医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的实习生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行医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进行执业的,不宜以非法行医论处;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可以非法行医论处.美容师进行医疗美容,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

  • 标签: 非法行医 主体资格 医生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资格 医疗机构执业资格
  • 简介:恶意欠薪入正当性的争论没有否定刑法介入在处理极端事件中的突出作用,但刑法对恶意欠薪的规制作用是有限的,有必要对介入范围做出限定。杜绝恶意欠薪现象和对劳动者的薪酬权利给予及时有效的救济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刑法的介入只能在第一个层面上解决部分问题,不能因刑法的介入忽视对民事行政制度的完善。欠薪问题的整治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合力。

  • 标签: 恶意欠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正当性 刑事制裁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