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并没有随着环保立法的进步和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的努力而得到改善,环境法规执行效果不佳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而环境执法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一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立法和执法中没有处理好与另外两个环保主体一一企业和居民的关系。这造成政府在进行具体环境执法时由于难以得到执法对象的理解和配合而遇到困难。国家和政府除了继续直接推进执法的进步以外,必须着力发展好与企业和居民共同保护环境的关系,以期在长期形成环保合力。所以不同的环境保护责任的各个主体,尤其是国家开口地方政府,均要应放弃急功近利的想法,从新审视和采取措施做好两项基础工作:环境教育和环保的公众参与。
简介:罗马法诉权消耗理念下的一事不再理制度孕育出既判力理论。近来,禁止重复起诉制度曾被既判力理论所替代,并具体化为既判力的消极效果。尽管存在着效用、范围上的差异性,但既判力与禁止重复起诉之间的制度关联性较强,且前者通过客观范围、主观范围和基准时等形塑着实践中重复起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借鉴自英美法系的争点效理论,在纠纷复杂化背景下成为大陆法系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重要依据,导致禁止重复起诉扩大化的发展趋势。人事诉讼中诉讼请求和当事人的特殊性,不仅影响诉讼标的理论的选取,更使得既判力突破相对性原则,在禁止重复起诉效果上扩及当事人之外的主体。未来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解释中,禁止重复起诉制度的完善必须基于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指引,以弥补既有规则的不足。
简介:【摘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与法社会学派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关系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在法学方法论视野下通过分析两派观点不同的原因,可以得出在法的实现中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是耦合互动的,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需要联系国家政策与社会现实,在保持客观中立态度下去深刻把握。【关键词】法学方法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一、两派论战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看来,法律是规范之学,是排除价值判断与道德评价的,他们追求的法律自身的逻辑自洽性,在语义的框架内建构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大厦,在法学家的理性发现中推动社会的发展。他们认为法学是研究实在法的科学,而不管是善是恶的科学,纯粹法学创始人凯尔森在对法律规范的分析中走的更远,他把法和经验事实相隔离,从法的先验结构中推演出纯粹的规范等级体系。总的来说他们强调的是法的法律效果,在中国的刑法体系重建的争论中我们发现了形式主义的影子,似乎与实证分析在背后起着理论支撑的作用。这里的法律效果的好和差是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能否与法律规范的指引相匹配是关键,注重的是法的形式正义,通过看得见的过程满足利益主体的诉求与期待,至于法的社会效果如何则不是这里探讨的标准。法律的让法律来管,道德的回归道德,两者界限明确了,才能彰显出法律的科学性,才能明确的看出法律的效果如何,两者的模糊状态不利于法律的进步与法律信仰的树立……
简介:<正>如何评价联合企业所属厂、分厂(车间)的经济效果?这是使联合企业各生产单位的经济权力、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关键问题。本文仅就近年来参加扩权试点的实践,谈谈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一)社会主义联合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其内部基本经济关系仍属商品经济关系。联合企业所属各生产单位,在企业范围内,具有独立的生产工艺流程,有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和生产劳动产品的相对独立的劳动组织。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内部各生产单位,具体占有和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同
简介:资源,是有助于人类个体和组织生存与发展、工作和事业推进与提升的各种主客观条件的综合体。改革开放以来,共青团工作面临着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这"两大战略性课题"。而资源问题影响甚至制约了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生存和发展。共青团拥有的组织资源、财政资源、人力资源、思想资源、信息资源等等,难以支持和支撑新的社会条件下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职能的履行和发挥,从而影响了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深入研究团组织的资源观、团组织的社会定位和资源配置、资源整合的经验与教训、资源整合与利益牵引等问题迫切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