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审查的标准(standardofjudicialreview),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事实上,我们无法给司法审查设定一个固定、具体的标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无论给司法审查设定一个如何详尽、理性的标准,都可能被法官在具体判案中被推翻。这一点在西方发达国家体现的非常突出。如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ProcedureAct)①、1950年的司法审查法(AdministrativeOrdersReviewAct)等都没有给司法审查设定具体而详细的标准。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在其他法律领域属于成文法国家,在司法审查领域,行政法院则主要适用判例法,更没有成文的司法审查的标准。那么,司法审查是不是就没有标准了呢?当然不是。司法审查的标准与其他司法领域的标准一样,都是一些比较原则的标准。WTO设定的便是一些很原则的标准。我们有必要研究这些标准与我国司法审查的标准是否存在冲突,以及如何解决这些冲突的问题。 WTO对我国合法性审查原则内涵的影响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该条规定确立了我国司法审查的...
简介:倾销是指一国产品在另一国市场上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商品,从而对被销售国造成损害的行为。为了维护我国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合法权益,国务院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与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借鉴了外国反倾销立法与实践经验,并基本上与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的基本原则接轨。但是作为反倾销措施的基本法规,《条例》并没有对反倾销司法审查作出规定,这无疑是立法上一大疏漏。下面笔者就建立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反倾销司法审查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有助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一建立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必要性(一)符合我国
简介: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曾论述到: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人民的生活方式”、“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以及“居民的宗教、性腐、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考察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我们可以发现,它无疑是美国国家政制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互动作用的结果。同时,司法审查反过来又从一个更深的制度层面上使这种互动、契合的程度得到了加强。尽管司法审查的作用已被证明是相当有限的产但它仍以其所内涵的违宪审查思想及其对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性保护特征而有着巨大的域外影响。司法审查学说也由此被称为对世界政治理论的独特贡献产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域外影响力在我国也有着相应的体现。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