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惩罚性赔偿对加害人具有惩罚或制裁功能,三、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一)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分析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
简介:<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非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即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久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的立法本意是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节省人力、
简介:
简介:对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争议由来已久.在立法上对这种赔偿制度加以类型化地规定,可进一步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指导司法实践.在附带民事诉讼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中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
简介:我国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实行的仍然是补偿性赔偿的原则,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会遇到损害种类和损害数额不易确定以及操作困难等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应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作法,在产品责任中增设惩罚性赔偿。
简介:如果在合同责任中包括惩罚性赔偿金,狭义的惩罚性赔偿则只是法律对特定情况下的加害行为规定的具有惩罚性的金钱赔偿,不仅没有明确指出应当在违约行为(即使是严重的故意违约)中适用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简介:惩罚性赔偿具有惩罚、威慑和补偿功能。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尚存在缺陷。结合我国实际。从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和法院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完善,更加有利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简介:<正>三、理论在分析了当代世界三大法系关于惩罚性违约金的立法和司法差异及其历史成因以后,我们将进一步对这些彼此不同的违约金制度所赖以依存的价值基础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理论上的分析。1、违约的道德评价
简介: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在英美法国家历久而不衰的制度,在我国当前大量的恶意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的背景下,受到我国众多学者的重视,但同时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然而,是否引入一项制度,其决定因素在于它是否符合我国的国情,惩罚性赔偿制度首先在中国文化中有所体现;其次我国的司法实践对惩罚性赔偿也有认同;另外,根据现实的需要,在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势在必行。
简介: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中山大学法政学院刘荣军博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得到强调。与此相应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建立各种组织,采用司法和行政手段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然而,现实中消费者权利...
简介:买受人才可依据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和本解释的规定向出卖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责任,出卖人欺诈和恶意违约必须属于《解释》规定的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四、商品房买卖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情形
简介:主要论证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领域和合同领域中适用范围.认为,在侵权领域,一般情况下该制度只适用于直接故意的侵权,但对于具有特殊注意义务的人,不能排除在间接故意和重大过失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一般的违约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对于"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对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如欺诈、乘人之危等)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依法撤销的合同"依然不能排除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同时,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限度.
简介:邪教犯罪必然会触犯刑法,一、邪教犯罪的反刑法性质,他们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律的实施
简介: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为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一般认为,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这种损害赔偿金不仅是对原告人的补偿,而且也是对故意加害人的惩罚.美国著名的和等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美国保护消费者方面的立法如联邦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等也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
简介:<正>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事物的本质特征有三个特点:(1)它是事物表现出来的本质,即它能为人们的直觉所把握;(2)它是事物本质的直接表现,即通过它能了解事物的本质;(3)它是一事物特有的标志,即它可作为区别一事物与他事物的标准。据此,我认为我国刑法学界流行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的提法值得商榷。犯罪的本质特征应是“应受刑罚惩罚性”。所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指的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这是马克思主义犯罪学的科学结论,但它揭
简介:一传统与挑战:惩罚性赔偿性质之争所谓惩罚性赔偿,就是加害人支付赔偿金的数额超过受害人的实际损害数额。其目的不仅仅在于对受害人的补偿,而更在于对加害人的惩罚与威慑。早在18世纪中期的英国,就已经出现了惩罚性赔偿的案例。而在当今的美国,有相当一部分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并且其数额也大得惊人。我国也在很有限的范围内采用了这一制度,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
简介:(二)《解释》第九条所规定的出卖人的欺诈行为引起的惩罚性赔偿的三种情形,《惩罚性赔偿在商品房买卖中纠纷的适用问题》,8、《商品房买卖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
简介:买受人才可依据合同法的具体规定与本解释的规定向出卖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责任,三、 司法解释中规定可以主张要求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情形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对于此解释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五种情形
简介: 三、中国产品责任应如何规定惩罚性赔偿,在产品责任中如果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应该在产品责任中设置惩罚性赔偿金》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恶意异议”应有惩罚性措施
< >中的惩罚性赔偿金
扩大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之我见
产品责任中应增设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惩罚性赔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惩罚性违约金的比较研究(下)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民族适应性分析
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
论商品房买卖中的惩罚性赔偿
浅析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刑法视角浅析邪教犯罪的可惩罚性
我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争议
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民法世界里的罪与罚——惩罚性赔偿的法理阐释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
浅谈商品房买卖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性
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产品责任中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