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安执法思维方式只有从政治思维、道德思维、常识思维转换为法律思维,才能够全面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实现。在这一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中,人权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其要求从法律的视角来理解人权保障以及坚持以法律的手段来实现人权保障。具体到公安执法过程中,首先是要求人权保障对象的全面性,也就是在公安执法过程中不偏向于保障某一个群体或某一类对象的人权,而是平等地、普遍地实现人权保障。其次是要求人权保障内容的广泛性,既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要保障公民的普通权利,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方面共同实现人权保障。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公安执法行为自身具有整体性视角,这不仅要求立法上予以完善,而且对公安干警的法律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简介: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行为不仅对人民警察的人格权、健康权乃至生命权造成直接的危害,更严重的是对公安机关、国家执法权威的藐视和亵渎。如何减少或避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伤亡,已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警界上下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借鉴国外警察执法保障相关立法经验和分析我国警察执法保障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完善我国的警察执法权益保障对策:一方面,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警察执法法津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人民警察维权机构,提高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