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审判监督程序已成为维护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成为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关口,其法律地位和社会作用不容忽视。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在分析具体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探讨其成因,希望对完善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些参考。
简介:现行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运行中存在着"再审难"与"再审滥"的困局。为此,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再次修订需要调整建构的理念,准确定位审判监督程序的性质,坚持辩证施治的方针,注意平衡各种相关价值,同时在此过程中处理好相关的几对关系,并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条件、启动再审主体、管辖、再审审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予以合理化改造。
简介:
简介:近日,延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分别到县法院及魏邱、马庄两个法庭,调研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组了解到,目前,还存在新类型案件增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件处理难度增大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简介:法治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成果和标志,深刻地影响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以及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重要指针与基本遵循,势必极大地推动司法工作与审判事业的发展。
简介: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作为办案人员开展工作的必经程序和首要选择,实现了诉讼少、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上访少和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五少两高”的局面。
简介:[案情]2013年2月6日,被告人钟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13年2月26日向社区矫正管理局送达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记载钟某的缓刑考验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5年2月25日。数日后,检察机关因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一审法院以钟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简介:2017年4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家事审判法庭,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并在法院设置了“军垦玫瑰室”,专门审理如离婚、继承、家暴、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简介: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一提法涉及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及刑事案件办理中的职能及相互关系,是中央对相关问题的一种全新表述,需要有关各界认真领会、正确理解与执行。
简介: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使得审判阶段适用刑事和解有了立法依据,但立法关于这一程序的设置非常单薄,仅有三条原则性规定.尽管高法解释对该程序的具体适用予以了细化和规制,但适用中仍然存在不明确、不协调甚至矛盾之处.因此,科学界定审判阶段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程序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从制度层面规范刑事和解,对惩罚犯罪、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权益,节约司法成本、实现刑法功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在物业费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业主往往会因为诸种原因抗辩物业费单价过高,认为接受物业合同中的价格标准系受胁迫之举;尤其是同档次小区同类住宅的物业费价格相对较低时,业主更觉显失公平。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物业公司构成胁迫、乘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的门槛较高,被告业主很难以合同效力存在瑕疵为由撤销既定的价格条款。即便物业费单价确实不合理,法院也一般不会干预物业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业主要维护自身权益,更多应该依靠完善业委会机制继而通过行政路径来解决。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就是传统民法理论上所称的可免责原则,它包含了不可抗力部分,但免责范围又比不可抗力更为广泛,更为灵活。从直观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又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时可允许变更或解除原
简介:从系统功能语法的角度来分析民事审判话语,所用语料为汉语,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分析了及物性动词过程的类型,探讨了概念功能在民事审判语篇中的实现特点及其原委。
简介:当前,毒品犯罪审判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较多。本文结合日前出台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内容,对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吸毒人员运输毒品行为的定性、从贩毒人员住所等处查获毒品的性质认定及吸毒人员的贩毒数量认定等疑难问题加以探讨。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已经成为司法改革中的热词,审判中心主义的含义要比当前司法机关诠释“以审判为中心”内涵更为丰富。本文试图解释审判中心论与诉讼阶段论的对应关系,揭示“以审判为中心”内涵限缩为以庭审为中心、增强庭审实质化背后的原因,以及侦查重心形成的深层结构原因,就以庭审为重心涉及的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指出要使审判变成真的审判,需要起诉状一本主义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不进行这些改革,以审判为中心难以持久和固化。
简介:扩张解释既是一种解释方法,更是一项原则或者一种立场。长期以来,因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扩张解释缺乏一套普遍认同的规则和程序,怠于扩张解释、过度扩张解释和类推适用等解释不当的现象在刑事诉讼领域也广泛存在,导致扩张解释的功能发挥大打折扣,并产生了极其消极的影响。为防止法官扩张解释的恣意,确保扩张解释形式合法、实质合理,应树立正确的解释立场、遵循特定的解释原则,遵循特定的解释路径,并加强程序性保障。
简介:法律适用的个别化,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个案涉及的特定的人和事进行综合考察后,采取最适宜案件特殊情形的一种司法解决方法。个别化之所以正当,是因为法律的抽象性、普遍性决定了其实施上个别化的必然,同时,个案正义相较于整体正义更为妥当,而司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发展法律乃至创造法律的过程。在个别化的考量中,既要关注行为人的能力、个性、动机,也要注重行为时的背景以及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时空转换导致的情势变更。对于法律适用的个别化而言,为了防止其可能的滥用,需要确定尊重法律、前后一致、合理裁量等基本准则,同时引入社会评判机制来对之予以监督。
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选任审判长制度目前已经在各级人民法院普遍推行。这一制度对于强化合议庭职责,促进审判质量、效率以及法官素质的提高,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认识上未能统一,执行中做法不一。笔者在本文中试就选任审判长制度的几个问题略抒管见。
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浅谈
论民事审判监督制度之完善
一场关于人和猴子关系的审判
延津县人大调研法院审判工作
法治背景下我国审判工作的路径选择
从“庄严审判”到“温馨调解”——“廊坊经验”透视
再审判决后的缓刑考验期限折抵
“军垦玫瑰室”家事审判中的法治柔情
“以审判为中心”的公检法分工与制约
审判阶段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实施之思考
从审判视角看物业费价格标准
情势变更原则与房地产审判实务
民事审判语篇中的概念功能研究
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权责划分初探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判疑难问题研究
毒品犯罪审判中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
审判中心主义的实质内涵与实现途径
论刑事审判中的扩张解释不当问题
论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的个别化
选任审判长制度若干问题浅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