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巨著《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序言中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所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①。据此,在俄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在第一章都开宗明义地写道:政治经济学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它研究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然而,政治经济学是对特定经济制度中经济现象与经济活动规律的揭示,它总是与一定经济制度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相联系,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脱离现实背景的政治经济学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今天,马克思主义理论仍然是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理论指导。不过,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其主旋律是和平与发展,社会主义
简介:<正>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基本特征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参加一定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附加刑,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具备如下特征:第一,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政治性的刑罚方法,以剥夺犯罪分子原来作为公民所享有的一定政治权利为内容。外国刑法有称之为名誉刑或能力刑。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管理国家、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以及各项政治自由如亩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这些权利都是宪法规定公民的依法享有的,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下述权利:①选举权
简介: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历史上各朝各代都制定出严厉的法律来反对、打击盗贼。中国古代把叛逆行为归于“盗贼”,盗贼律在立法上被提到重要地位并在制度上从严惩处,尤其是“谋危社稷”中的“谋反”、“谋叛”、“谋大逆”历来是“盗贼”罪的打击重点。从春秋战国时期《法经》对盗贼罪的规定到秦汉时期的“大逆不道”,从北齐时期的“重罪十条”到隋唐时期的“十恶”之条,直至宋代的《盗贼重法》,表明盗贼罪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意义逐渐强化。盗和贼在中国古代法律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不仅仅单指一个刑事罪名,而是有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的政治需要。考察古代中国盗贼罪的政治意义,对当今刑法建设仍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简介:建立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或"财富哲学"基础上的"新艺术政治经济学批判",将艺术置于社会财富流转总体过程中来加以考察,批判性地反思艺术在当代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负面影响。资本及其当代新形态"符号经济"的无度扩张,"向上"阻碍"剩余财富"流转向"自由王国"及包括艺术在内的"自由的精神生产",从而挤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超越性的自由空间,"向下"则挤压底层大众由"必要财富"维持的生存空间,从而再生产贫困。"新艺术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财富流转"的角度将曾被认为是非功利性的艺术跟似乎与其距离很远的贫困连接起来考察,这会使美学获得多方面的现实批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