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指出:“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高校思政课教师的首要政治任务。教师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政课教学中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因此,为更好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现实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不仅表现出内在局限,而且遭遇外部挑战。革新者甚至主张彻底放弃行政行为,通过寻找行政法学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完成行政法学的典范转移。面对内外困局,行政行为学理亦在努力进行自身的修整和调试,尝试借由提升灵活性与弹性、扩充概念范畴、引入时间维度等方式,来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行政现实。上述困境和革新都激发人们对行政行为未来的思考。作为概念范畴,行政行为的确存在相当局限,但其与法治国之间的密切勾连、对行政法学体系化建构的显著功效以及为应对现实变化所展示出的调整可能,都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作为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行政行为并未与行政现实出现根本的结构性互异,因此仍旧能够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作为法解释和法规范的工具发挥作用。
简介:问邹某以个人独资申请设立劳务派遣公司.于2013年7月取得了预先核准的联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邹某聘请韩某、郭某为工作人员并以公司的名义与其签定了劳动合同,与出租方签定了房屋租赁协议。申请行政许可时,劳动行政部门以实收资本不足200万元为由做出了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司登记程序暂告终止。邹某为了不影响到手的业务,于9月份与某矿业公司签定了派遣协议,并实际派遣劳动者60人。劳动行政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专项摸底调查中发现,邹某属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为,某矿业公司随即也做出了不予支付邹某当月管理费3000元的决定。
简介:审判权是国家治理权力之一,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裁判方式为核心保障和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制度化力量。审判活动的价值目标是公正,审判权的天然属性是中立,决定了审判权的行使方式应当是独立的。我国《宪法》第123条、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理基础即赖于此。在我国“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架构中,我们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将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院的司法活动就是这一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这也体现了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如果没有审判权行使的独立,就难以保证司法公正,就会导致各种法外因素和力量渗透到案件的裁判之中。
简介:<正>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法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30多年来的实践,已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包括制定立法规划、法规草案起草和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修改法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仅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也对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坚持德育为首位,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狠抓宣传舆论,营造法治校园浓厚氛围。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宣传,坚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