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探讨□郑艳丽当前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有关立法滞后,不利于拓展金融公证业务,甚至可能导致原有证源发生萎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虽然对保证、抵押、质押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担保行为,但对于抵押担保合同没有...
简介: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居民自有房屋比率不断提高,在我国进人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社会重大课题时,住房反抵押贷款就更具重要现实意义了。
简介: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农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财产,以农地作抵押进行融资,让静态的土地“流”起来,是破解农村资金短缺难题的有效途径。
简介:土地使用权抵押 客体 抵押权登记 效力,土地抵押权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3、土地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
简介:
简介:不动产的特定性、固定性和所有不动产物权变动均需经过登记的法技术决定了其具有适用登记公示方式的基础和内在的实质合理性.动产的不特定性、流动性和一般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的法技术决定了登记公示适用于动产具有难以克服的缺陷和严重的不合理性.规定的动产抵押权因登记取得的对抗效力也严重不合理.建议我国未来立法或者废弃动产抵押制度,或者改全面的动产抵押制度为特别种类动产上的动产抵押制度.
简介:摘要:在书面理解的情况下,不动产顺位抵押权保证当事人在设定担保权时已经存在并在设定时享有优先权。这基本上是重复抵押,但在实现抵押权时优先考虑抵押的价值。因此被称为“保护人权”。在不动产交易中,顺位抵押权相当普遍。但是,在抵押经营的不动产方面,获得公平抵押的权利不同,有些人认为,获得公平抵押的权利只存在于不同的债权人之间;还有人认为,同一抵押人可能有获得公平抵押的权利。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不动产顺位抵押权与抵押权变更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简介:出卖人将房屋卖出后,因政策原因未过户,事后又以所出卖的房屋设定抵押借款。在设定抵押时,未将房屋已出卖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出卖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去房屋现场勘查后得知房屋事前买卖过且有人居住,遂隐瞒该房屋被买卖过的事实,仍然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及公证委托书,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抵押权人的上述行为应属于实现抵押权的正当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
简介: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信贷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围绕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级各金融机构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总体情况看,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信贷资产质量逐步有所提高,不良贷款比例开始有所下降。
简介:随着房地产业发展进入调整期或趋近萧条阶段,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标的将会随之增加,而对此类估价项目来说:内外变数众多、影响因素复杂,委实需要对之加以认真探讨、剖析。
简介:估价项目名称:宁波市XXX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委托方:宁波市XXX有限公司估价方:宁波市甬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人员:朱伟、吕民、张涵
简介:律师先生:东华有限公司是家新设立的公司,由于刚开始经营资金困难,就向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当时由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时由富瑞公司以自己的生产设备(价值80万元)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半年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东华公司因经营不当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工商银行遂要求我公司代为偿还100万元贷款本息。我公司要求银行首先就抵押的生产设备行使权利,实现债权,不足部分由我公司偿还,可银行嫌麻烦不同意,请问,银行可以放弃担保物权而要求我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吗?某公司经理关新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认为:扩大农村内需喊了不是一天两天,没有起色的原因普遍认为是农民太穷。要让农民有钱,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在农村推行建房抵押贷款。大部分农民可能要穷其一生才盖得起一套房,这个压力太大,抑制了农民的其他消费。只有破解了这个瓶颈,才能真正地扩大农村内需。
简介:<正>贷款属于银行的投资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风险主要来源于借款人的信用不佳,即贷款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为减少风险,在信贷业务中,我国除注重信用担保外,越来越重视抵押担保。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第七条对抵押贷款作了原则规定:"借款方申请借款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简介:序言日本《民法》第392条(共同抵押的价金分配)、393条(共同抵押的代位登记)的规定构成了共同抵押制度。这些规定的主要着眼点在于保护在共同抵押之后设定的次顺位抵押权(包括单一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乃至数个标的物的共同抵押权等)。即使是处于如此地位的次顺位抵押权也并不一定必须由以上两个条文来进行规制,这是长久以来存在的问题意识。特别是日本民法中作为次顺位抵押权人代位先顺位抵押权人的制度,还存在着物上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民法》第500条及504条)制度,所以对于这两个制度的交错有着不少的讨论。
简介:估价项目名称:××酒店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委托方:×××估价方:湖北博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估价人员:李礼严俊敏估价作业日期:2007年10月12日至2007年10月15日估价报告编号:博源评估[2007]-A10-024号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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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制度质疑——以质疑动产抵押的公示及效力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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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更名再设抵押后抵押权人买卖房屋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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