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议课,是校本教研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充分发挥议课的重要作用,放大议课的效应,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在议课主体上,应确立全员主体意识,即除研究者、考核者和观摩者之外,作课者也应成为议课主角。二、在议课主题上,应确立动态意识,即应以变化的、发展的目光去考察教学过程,看到其课堂中随机生成的能力,看到其进步,看到其内隐潜力。三、在议课主旨上,要有利于拓展教学思路,丰富课堂教学样态;要有利于整合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有利于提升教学生活,建构校本教研文化。
简介:〔摘要〕现代教育管理科学认为,管理也是科学,学校教育只有保证党的正确领导,严格按党的教育方针办事,紧紧依靠学校的主体力量,即依靠作为第一线教育的主体力量———广大教师,紧紧依靠学校的学习主体———广大学生,充分发挥“两个主体”的智慧,开拓进取,才能真正抓好学校的教育管理,提高新时期学校教育管理的质量。
简介:米歇尔·福柯透过后现代主义及后结构主义视角提出了主体解构观念。通过解构主体,福柯深刻揭露了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包括教育领域中的“人”的生存现状。,福柯通过对主体进行“考古”性的挖掘和考察,最终形成了他的关于主体实质和命运的独特见解和理论体系。在福柯看来,主体具有历史性,是知识、权力、道德的奴役化和实践化的产物,现代社会的知识型决定着主体必将消亡的命运。基于这些思考,他最终喊出了“人死了”和“主体的消亡”的口号,这体现了一种后现代主义主体解构观,也表达了福柯对现代社会中人的问题的担忧。通过运用福柯的主体解构观来观照教育主体,揭露教育主体的真相,描述教育主体的“生产”过程,阐释教育主体必将消亡的趋势,对于教育中主体的真正解放,回归人的本真,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简介:〔摘要〕在进行数学教育活动时,应尽量让幼儿在教学中占有一定的主体地位,让他们的思维充分得到发展,使幼儿在学中玩,玩中学,主动去学习和掌握相对来说比较枯燥的数学知识,充分体现出幼儿在数学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公众性事件日益增加的现状使得公益诉讼又一次跃入公众视线。本文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背景,针对公益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展开探讨,结合我国现实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关键词】公益诉讼原告主体适格立法完善公益诉讼(publicinterestlitigation)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1]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公益诉讼体系,但公众性事件日益增加的现状迫切要求公益诉讼保护程序的完善。一、公益诉讼的模式关于何种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目前还没有定论。总结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有如下几种:1.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的法律制度,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法国,此后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检察机关都作为“最高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的代表者”,对民事和经济纠纷进行干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