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评价与民意相趋同判决是否具有正当应立足于对裁判理由审视。尽管司法民主具有诸多良性社会功效,但其实现过程仍需经由法律程序引导,社会公众任意介入司法并不能得到宪法规范合法证成。自尼采提出"上帝已死"和韦伯"世界祛魅"后,价值多元解构了独断正义,个案中民意与正义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是故,无论司法民主还是个案正义,单独都不能充当民意判决正当理由。然而,现实中公众意见总是能够与法律规范交叠重合。在将法律和民意分别视为操作性理由和辅助性理由后,法官基于多元理由而作成判决,尽管符合民意,但却不失正当。

  • 标签: 裁判理由 民意判决 正当性 司法民主 个案正义
  • 简介:<正>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社会行为规范。它用一种强制性命令,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来规定和约束社会成员行为,它是一种强制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它划定那些得到承认或保护利益界限,确立调整社会种种利益冲突规则,它是一种强制秩序。

  • 标签: 不可操作性 适用法律 不明确性 法律规定 解释系统 法律规范
  • 简介:<正>《法学》83年第11期《论通奸引起严重后果法律责任》一文中,提出修改刑法第181条内容,扩大破坏军人婚姻罪适用范围,我们赞成这一建议。根据现行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构成破坏军婚罪,必须具备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行为。所谓“同居”

  • 标签: 破坏军婚罪 必要性 现役军人 军人婚姻 严重后果 法律责任
  • 简介:刑事和解是解决已然犯罪一种方法,它具有两个层面,一是实体性,即一种解决已然犯罪结果,以道歉、赔偿等方式实现部分或全部刑事责任;二是程序,即刑事和解实现过程,目前可通过三种司法方式——国家司法、协商司法和恢复性司法实现。刑事和解解决了部分行为人刑事责任,或者说其内容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一种方式;刑事和解是在犯罪嫌疑人认罪前提下进行,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在追究犯罪程序中地位上升,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相对较轻。

  • 标签: 刑事和解 实体性 程序性
  • 简介:<正>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我国一项基本政策。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同时,始终坚持“给出路”,并根据整个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适时调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政策。解放初期,政务院颁布了《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根据当时社会经济不发达、就业门路有限实际状况,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多留少放”政策;60年代初期,我国政治、经济形势有了很大好转,同时考虑罪犯成份变化,将“多留少放”改为“四留四不留”;

  • 标签: 安置帮教 刑释解教人员 重要性 综合治理 劳动改造罪犯 重新犯罪
  • 简介:选择执法是法律实施过程中为追求实质正义而采取补充方式,是执法自由裁量权应有体现。选择执法基于对灵活性、成本低和实质正义追求而具有法治合理性,但又会违背法治普遍、连续等基本要求,破坏人们对法治信仰,因而形成了一种内在悖论。要化解选择执法对法治带来消极影响,必须首先树立政府法治理念,强调法治背景下对政府限权本质;同时,加强执法实践中正当程序要求。

  • 标签: 选择性执法 法治 实质正义 形式正义
  • 简介:除行政赔偿案件外,以“公权不可处分”、行政行为法定性为由,我国在实定法中明确禁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考究这一原则立法原意,无疑是建立在“行政机关对国家行政公权力没有处分权”基础之上,行政机关本身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没有利益上“交易”和“讨价还价”必要,人民法院也不能在其中起着协调作用。行政诉讼排斥调解立法本意是要求行政机关不可以随意处分行政权。然而,诉讼程序设计应服从和服务于整个诉讼立法目的需要。行政诉讼目的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否定调解制度不利于上述目的实现,不利于行政诉讼实现最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是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意味着大多数行政案件要经过判决阶段,而判决只能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以变更外,通常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判决维持或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又增加了纠纷解决时问、精力和物力成本。二是限制了法官主观能动发挥,使法官处于一种机械判案境地。三是不调解直接或问接导致了原告非自愿撤诉案件增多。四是不调解增加了人民法院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因此,在调解尚未实现行政诉讼法律化之前,在不反行政诉讼法有关原则和精神前提下,笔者针对现有法律规定解决行政诉讼争议问题手段不完善,试图从调解与裁判之间寻出一条解决行政争议办法——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以弥补法律在此方面规定空白。

  • 标签: 行政诉讼案件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调解制度 行政相对人 一审判决 行政机关
  • 简介: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侦查手段,在某些案件侦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同时,由于其自身特点,它又是一柄双刃剑,一旦运用不当,就会侵犯人权、背离刑事诉讼最终目标。只有从立法上对其进行正确界定和合理规制,才能趋利避害,真正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 标签: 诱惑侦查 正当性 法律规制
  • 简介:在行政诉讼中,权利保护必要,又被称作狭义诉利益,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裁判方式保护其权利必要或实效。对于缺乏权利保护必要起诉,我国法院一般裁定驳回。鉴于司法资源有限、当事人有平等利用司法制度权利,法院以原告实施诉讼利益为判断基础,斟酌被告应诉负担、其他人利用诉讼制度可能等因素选择给有保护必要权利提供救济,具有正当。权利保护必要就是在确定有实益、有效率、适时、正当权利救济契机。在无益、低效、不适时、放弃权利保护、滥用诉权等情形下,一般会认为缺乏权利保护必要。权利保护必要也可能因嗣后原因而消灭。但因为权利保护必要判断可能伤及诉权,法院应当开庭审查,提供权利防卫机会,在适用时应当遵守补充、有限性、说理性等限制。

  • 标签: 诉的利益 诉权 诉讼要件 滥用诉权
  • 简介: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强制规范既已存在。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体现国家管制民法强制规范日益增长。当前,民法体系强制规范与管制强制规范并存,以政治哲学视角分析,其基本理念容纳着新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并主张在个体主体性及价值优位基础上,在保护个体权利自由目标下,重视社会因素制约作用,赞同国家适当干预,衡平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通过政治哲学分析,强制规范精神观念、价值基础得以进一步明确,从而为克服我国民法强制规范立法、司法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同时有助于我国未来编纂民法典规范配置合理,体系结构完善。

  • 标签: 民法强制性规范 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 社群主义 法典编纂
  • 简介:等价判断在不真正不作为犯构成要件符合判断中居于独立重要地位,对于防止过于扩大不真正不作为犯成立范围及限制刑罚权滥用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问题在我国学界及司法实践中存在混乱状况。对于等价判断应从作为义务以外具体地考察不作为对法益侵害现实支配关系,即不作为者对于原有危险因果利用是决定性和独断;不作为者实施了一定行为,对法益侵害结果进行了排他支配,使得他人支配不可能。

  • 标签: 不真正不作为犯 等价性 法益侵害
  • 简介:传统刑法理论并不要求在犯罪故意中有违法认识,但随着刑法理论发展,尤其是责任理论深化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违法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要件学说已为众多国家刑法学界所接受。我国刑法也应以违法认识取代社会危害认识作为犯罪故意成立要件,在违法认识程度上以采取违反整体法规范说为宜,在违法认识判断时又应遵循“一般推定,例外查证”原则。

  • 标签: 违法性认识 社会危害性 整体法规范
  • 简介:作为对司法过程中价值因素予以较多关注法律修辞方法,其本身修辞论证过程就是一种建立在语用学转向基础之上说服实践论辩。因为无论微观修辞技巧还是宏观修辞论证,都是一种语用型式表达,论辩中语用有效是修辞说服主要理论依据。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语境分析和把握拓展着有效概念理解,使对案件分析由静态关注转向动态研究;二是主体间共识达成,保证判决得出作为“好论证”而具有更强可接受

  • 标签: 法律方法 法律修辞 语用-论辩 语用有效性
  • 简介: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收入,加强对公民财产收入保护,应当从法律制度层面为公民财产收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并通过行政及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加强对公民财产收入全面、系统、有效保护。

  • 标签: 财产性收入 私有财产权 确认与保护
  • 简介: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争论焦点之一集中在物权请求权(或绝对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一项效力,从义务人角度看,它并非仅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因而物权请求权具有独立必要,另一方面,为了给侵权责任法保护法益提供防御保护及多元化救济,诸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防御责任应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 标签: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物权请求权
  • 简介:"私密"样品强制采样本身具有的极大侵权可能性要求对其采取严密法律规制。其内容包括:准确界定"私密"样品含义;明确"私密"样品强制采样对象;确定强制采样需要遵循司法控制、最后手段、专业、保护原则;赋予被采样人防御权利、推定性权利、救济权利。

  • 标签: 私密性样品 强制采样 原则 诉讼权利
  • 简介:《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极具中国特色,其规范构造虽然通俗易懂,但在立法技术上付出了重复立法代价。下调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旨在减轻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先天缺陷。年龄界限下调得越低,越利于缩减这种缺陷。其第21条所作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新增规定,是对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缺乏深入理解产物,属于无益有害立法“创新”。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制与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在一个条文中更能揭示拟制制度规范目的,并有助于消除关于拟制制度错误理解,然而,立法者却于最后时刻放弃了创新追求。总体而言,《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规定上因循守旧之气过重,变革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

  • 标签: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制
  • 简介:与西方国家诉讼诚信原则构建于辩论主义基础上不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诉讼诚信原则仅考虑了遏制恶意诉讼现实需要。从狭义上解读与适用这一原则,不利于发挥其在事实发现、诉讼促进等方面的调整作用,阻碍了这一原则对民事诉讼整体贡献。诉讼诚信原则在适用中必须处理好与具体条款和其他诉讼原则关系,通过补充和个别化调整途径,寻找适用切入点。在适用方法上,直接方法用于对诉讼行为判断,间接方法则通过宣示作用来强化对诉讼主体心理约束,最终服务于诚信诉讼建设。

  • 标签: 诉讼诚实信用 滥用诉讼权利 恶意诉讼 真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