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律师工作、生活带来了不少紧张因素。如业务量大,工作节奏加快,使律师精神上受到刺激,时常产生紧张性反应。律师在平常要注意对疾病的防治,保证好的身体适应工作的需要,平常要注意的有:一、要防止神经衰弱。神经衰弱是律师较为容易患的一种疾病。神经衰弱是由于长期脑机能活动过度紧张,从而产生的高级神经活动的动力失调。律师要经常赶写法律文书加夜班,这样就容易处理不好脑力劳动的劳逸关系。大脑得不到充分休息,时间一长,神经衰弱的症状就表现出来。为此,律师要尽量少加夜班,早题早起,加强体育锻炼,适当参加文娱活动,逐步增强体质。努力戒除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等习惯。二、要防止颈椎病。对
简介:理论的研究起点是每个理论构建其体系的开端。市场缺陷作为国家调节说的研究起点,决定着该理论的内容边界、逻辑框架和思考进路。市场缺陷是经济学市场失灵理论体系中对市场功能失灵的原因概括,其内涵和外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而逐渐拓宽。国家调节说在借鉴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任务,将研究重心落实于市场失灵的原因即市场缺陷。通过包括分类研究在内的各种研究,确定了国家调节经济的方式以及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这一研究起点预设了国家调节相对于市场调节的第二性,也包含了对国家能力的潜在追问,从而厘定了研究框架和思考进路,反映了理论建构者的深刻意图。市场缺陷本质上反映了社会对国家经济职能的需求,这表明市场缺陷内容的开放性。基于研究起点的开放性,国家调节说的内容和体系也必然是随之不断发展。"国家调节说"最重要的价值,正是在于通过科学地界定研究起点而获取了一个开放性的视角,一个科学的思考问题的框架,从而奠定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基础,为今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简介:<正>"自我答责"是德文词"Selbstverantwortung"的中文翻译。刑法学中,"自我答责"常常是直接与"自我决定"这一概念联系在一起的。之所以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非是因为该人是一个自由自主的自我决定的主体,而不是被决定的主体。因此,当某种损害结果与其行为相关联时,就必须追问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是否是该人基于自己的任意决定而实施的。如果能够得到肯定回答的话,他就应该对该损害结果负责。换言之,只有在"法规范期待作为一个自由自主的自我决定的主体实施符合自由意志的理性的行为,但是,该主体却违反规范的期待,违反自己作为自由主体的内在规定性,通过把任意(而不是意志)与行为相联系,而创设出损害他人的自由(他人自我答责)或者损害自己的自由(被害人自我答责)的结果"的场合,行为人或被害人才可能对所发生的结果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某人之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