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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个结果
  • 简介:本文选择不同的受众(法学和非法学专业学生),对国际商法的教学作出比较研究。主要从学习国际商法的意义;教学内容、体例;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双语教学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比较。试图对今后国际商法的教学起到促进作用。

  • 标签: 国际商法 案例教学 小组陈述 双语教学
  • 简介:流行地认为法没有自身历史的观点,带有对法的静态分析的严重局限。法的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性,有自身的历史。这不仅显性地表现在行为法律文化上,而且隐性地表现在制度法律文化上。对法作动态分析时,应注意法的有机联系、法律过程转化规律、法的各个因素的互动作用。对法的动态分析比对法的静态分析更真实、更重要,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应予高度重视。

  • 标签: 法律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表现 中国 制度 联系
  • 简介:我们参加四川省法制训练班教学过程中,收集到部分案例。以下四个案例,讨论中争议大,意见很不一致。搞清这些问题,对司法实践是有益的。故编写于后,并加上我们的看法,以求共同探讨。

  • 标签: 四川省 犯罪行为 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公社
  • 简介: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和加强法制建设,市场因素的扩张使“效益”逐渐成为社会价值的核心从而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与此相适应,经济分析的作用也会愈来愈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我国有关经济分析法学的著作、文章及译著不断。但是,从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我们对经济分析与法律的规则分析之间的关系缺乏理性的、公正的审视,存在的只是片面地肯定或否定,缺少对二者进行科学地定位。方法论的不足显然会阻碍目的的实现,我们对法律分析的认识不足同样也会阻碍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正是针对这种状况,讨论法律的经济分析在法学方法论中的地位及其与规则分析的关系。一法律的经济分析及其不足经济分析研究的是理性行为,

  • 标签: 规则分析 法律的经济分析 经济分析方法 法律分析 法律价值 法律规则
  • 简介:众所周知,分析法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分析性”,这揭示了其与当代的重要哲学派别——分析哲学有着某种“基因”上的联系。这种联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国内学者对此问题有一定的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文章有:杨日然的“现代分析哲学对于法理学之影响”,马汉宝的“牛津哲学对法学之影响”,谌洪果的“通过语言体察法律现象:哈特与日常语言分析哲学”以及高国栋的“分析法学的日常语言分析转向——哈特新分析法学基本理念研究”。

  • 标签: 语言分析哲学 分析法学 内在关联 哲学派别 法律现象 法理学
  • 简介:地役权的概念分析黄永忠地役权制度作为物权制度的一种,在西方早已有之。在我国,随着土地资源利用形式的日益丰富,实践中地役权关系也屡屡发生,然而,到底什么是地役权,它有哪些特征,尚缺乏系统的理论分析。为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善我国的物权立法,本文在此...

  • 标签: 地役权 概念分析 土地所有人 标的物 《法国民法典》 土地利用
  • 简介:宪法经历了从古代宪法、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的变迁,三者之间既有历史的延续性,又有内涵上的差异性或发展,民主、宪政是否必然成为宪法的构成因素值得进一步的考究.中国传统的宪法概念不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宪法概念应该回归宪法的本质:确立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新的宪法概念将对宪法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产生重要意义.

  • 标签: 宪法概念 国家权力 法的本质 宪政 民主 确立
  • 简介:<正>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历史性的选择,以前所末有的迅速将中国的立法推入一个持续发展的高潮之中。当前中国的立法对今后中国社会的发展、对中华民族的崛起,对人们逐渐形成的法律意识,都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正如二百年前美国宪法的缔造者,与其说他们是创制了一部宪法,还不如说是构建了昨天、今天乃至明天的美国社会和美国人。那么,促使当前我国立法的理性化和健康持续发展,无疑也是当代中国法学家的天职。立法的理性化必将面对一个无法回避而又必须揭示的问题,这就是对立法成本的研究,本文仅就此作一理论探讨。

  • 标签: 立法成本 成本分析 执法主体 烟花爆竹 执法成本 立法过程
  • 简介:"产品"范围的界定关系着产品责任的最终承担,是产品责任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英美法和大陆法各国对"产品"范围的立法界定均有差异,宽严不一.在我国,关于产品责任规定中,没有就"产品"范围予以界定;而尽管规定了"产品"的范围,但其界定在语境、边界、内涵等诸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修正和明确.

  • 标签: 产品质量 产品范围 立法 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法》
  • 简介:推定是在无直接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认定法律事实的一种手段。在一些涉及当事人的提供证据材料义务和有说明责任的推定中,包含丁关于嫌疑人的理性人假设,推定规则也体现了立法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博弈关系。利用博弈论方法指导相关立法活动对立法宗旨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 标签: 推定 理性人假设 推定中的博弈问题
  • 简介:国家干预源自于经济学,其存在的前提是市场失灵,追求的是经济学目标,采用的是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方法.目前法学界在移植国家干预这一概念时,从理由到具体操作方法等方面继续重复了经济学上的阐释,而没有从本学科的范畴出发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采用的法律方法.实际上,国家干预的存在不仅有秩序、自由、正义、效益和调整社会关系等法律上的需要,而且权利、义务、责任、权力和程序都是国家干预的具体法律方法.

  • 标签: 国家干预 法律分析 具体操作方法 法律方法 经济学 市场失灵
  • 简介:避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法问题,涉及税法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对避税的正确认识关系到对税法的正确认识,一国对避税问题的处理将反映一国税收法治的水平。为正确认识避税,以对避税进行统一的定义,一方面需要对避税与税的节省、税收筹划、合法节税、逃税、税收欺诈等相关概念的异同和关系进行法理上的辨析,另一方面还需要根据法律欺诈和权利滥用理论对避税性质作进一步的剖析。这对于区别避税和合法节税以及一国探寻构建反避税措施的理论非常必要。对我国而言,在认可纳税人拥有以最小化税收负担的方式来安排自身经营活动权利的同时,在制定和实施一般反避税规则时,需要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欺诈、权利滥用理论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商业目的理论、实质重于形式等理论之间进行审慎选择。

  • 标签: 避税 合法节税 逃税 法律欺诈 权利滥用
  • 简介:如何降低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益,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问题。立法决策是立法活动中的重要步骤,立法者在进行立法决策时除要考虑政治、社会、立法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外,也不能忽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立法决策这一行为进行理性的分析。本文正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立法决策这一立法行为进行分析,提出立法决策的含义、立法的经济本质和立法决策的三种经济模型,以期对立法决策的科学化、理性化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 标签: 立法决策 立法成本 立法效益 立法行为 立法者 立法活动
  • 简介:编者提按:大陆法学往往是概念法学,而概念清晰与否,如何理解概念,则往往就成了法学关注的核心和法律规则的基点.其实,"侵权行为"这个表达所涵盖的内容,已经颇具中国的特色,它与我们所借鉴的西方法律之原本表达已有所不同.虽然可以约定俗成之理由持用之,但其中差异及可能由此产生的概念上的不周延和理论上的困惑则不可不知.读者所见,即因此而发之仔细、深入且有实际意义的文字.仔细之谓,作者不仅认真细致地考察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立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还分析了与之相应的学说阐释,从而使读者由此既获其所论之大端,又得其兼听之明.深入之谓,作者所论,起于我国民法学界百余年来每每乐道不疑之题,非有充分阅读、体会和思考断难有如此觉察领悟,此所以见其道行已深之处.实际意义之谓,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立法准备工作中,侵权行为似乎已成独立一编之势,有关讨论与研究纷纷扬扬,而此文稳健严谨,用心实然,意在知其所以然从而发现其应然,显然有裨益于实际立法的思考与斟酌.至于作者由此所立之论妥当与否,是否可以接受,自可另当别论,此亦学术之常事.

  • 标签: 侵权行为 中国 民法 民事立法 侵权责任 外国法
  • 简介:行政程序论证对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法律秩序的形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文章在对行政程序论证进行现实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在目前行政程序的形成过程中,尚缺乏行政程序论证系统。文章随后提出行政程序论证的分析框架,阐明了行政程序论证的主体、内容或任务,进而明确了行政程序论证的对象、事项、标准和规则。

  • 标签: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典论
  • 简介:本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从经学的角度对死刑的成本效益进行了分析,阐明死刑的价值,以期对我国的死刑制度进行回应性审视,并进行理性的评判。

  • 标签: 死刑制度 经济分析 成本效益
  • 简介:近年来,行政道歉事例大量涌现,但其中的异化现象屡见不鲜。总体来讲,可以分为实体和程序两大异化类型,具体包括拒不道歉的缺失型行政道歉、主体遗漏的缺位型行政道歉、对象错误的错位型行政道歉、因素含混的躲闪型行政道歉、内容不清的空泛型行政道歉、过于精炼的浓缩型行政道歉、措词不当的语失型行政道歉、避重就轻的洗责型行政道歉;力避公开的隐秘型行政道歉、重压之下的被迫型行政道歉、方式不当的自辱型行政道歉、路径欠妥的作秀型行政道歉、委托他人的委托型行政道歉、久拖不决的迟缓型行政道歉。类型化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找出症结,解决问题,避免异化的行政道歉出现。

  • 标签: 行政道歉 行政问责 政府道歉 官员道歉 异化类型
  • 简介:君子协定是市民社会的常见现象,作为主要依道德而非法律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协议,其在具有“君子一诺重千金”传统美德的中华民族,无疑更有生存土壤。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学界对于君子协定未予足够重视,以至于连一个权威性的定义也难觅踪迹:有的将君子协定认定为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有的指出君子协议是靠感情维持的协议;更多的则将口头约定的合同或合同内容称作君子协定。实务上,与君子协定相关的纠纷也无统一、明确的裁判依据或理论基础。例如,作为典型君子协定的好意同乘关系,有时被等同于无偿客运合同关系,有时则按照道德关系处理。基于此,本文不揣浅陋,试就君子协定的概念、判断标准、法律适用等进行初步研究,以抛砖引玉、就教于大方。

  • 标签: 君子 协定 法律分析 合同内容 道德关系 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