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石油是“共和国之子”——国企的龙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特殊的权重。肩负着走向世界、振兴民族产业、培育并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任。但在腐败利益链条上问题比较集中,是腐败的“重灾区”,并出现了触目惊心的“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
简介:监督,本质上表现为对权力的管控与制衡。在国企内部,各类监督主体对权力的监督并不鲜见,而监督的效用至今尚缺乏相应评价。鉴于国企大案、窝案频发,应对现行的各类监督作进一步分析和比较,从中甄别、遴选辅以强化。面对权力,纪检监督比其他监督更具比较优势,但要提升监督效用,需要将过去比较抽象和泛化的监督转向权力监督,通过制度性安排,形成确切的可操作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重点与权力核心合一;同时,须厘清监督对象的权力事项,描绘出权力运行流程,以此作为行权与监督的共同依据。权力主体与监督主体在认识标准上的一致性,可以降低监督过程发生碰撞的烈度,并使权力运作具有确定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