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途径,但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因时而变的进行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行政诉讼过程中的适用调解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然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调解的适用路径、适用范围、现实困境与挑战等问题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此,本文旨在研究行政诉讼调解的实践价值,分析其适用范围、现实困境与挑战,并探讨完善行政诉讼调解的途径,在司法能动与司法谦抑中探索调解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存在空间。
简介:摘要 证人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地位,证人出庭作证对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呈现出庭率低及特殊作证方式利用率不充分的现状,互联网法院及电子诉讼的发展,使证人在线出庭作证成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的主要途径及传统作证方式的重要补充。我国在线诉讼已经推广到一定规模,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证人在线作证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据,然而证人在线作证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民事诉讼证人在线作证制度的必要性,然后分析证人在线作证运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简介:摘要:随着“能动司法”观念的不断深入,各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都越发重视对司法建议这一制度的运用,企图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积极化解官民矛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但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司法建议的运用尚不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出其重要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司法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如何提高司法建议的运用,得出自己的拙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助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简介:摘要: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做出的对自己不利事实的认可(本文简称“诉讼自认”),视为自认,对方当事人可就该事实免除举证责任。民诉法解释同时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本文简称“调解自认”),不得作为日后对其裁判的不利证据。法律之所以做后者规定,是为鼓励当事人敞开心扉积极调解,免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因此,以上两规定貌似矛盾实则统一,即区分不同场合而分别适用。但现实情况是,如果审判机构不能严格区分二者的边界并做出不偏不倚的准确认定,很容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准确厘定调解自认与诉讼自认的边界以及准确区分二者,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也切实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现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就以上问题展开粗浅阐述,以资讨论。
简介:摘要:理清“重大风险”的认定问题,是解决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起诉标准问题的关键。目前对“重大风险”认定标准不清晰导致实践中难以开展诉讼活动。明晰重大风险的认定标准才能更好构建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中“重大风险”的认定体系,进而能明确我国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启动条件,有利于进一步发展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