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很高兴能有机会参加这次会议。这次研讨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召开的。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讨如何改进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问题,总结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经验,探讨在新形势下搞好法律实施工作的途径。这个议题很重要,抓住了当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开好这次研讨会,有利于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研究,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律实施特别是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现在我讲几个问题,供大家参考。一、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法律实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简介: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
简介:立案调解,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法院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的审判实务中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它不仅有效地把很多争议解决在了审判程序之外,降低了法院的收案数量,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对于缓解当事人之间的激烈对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真正做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然而,随着立案调解实践的发展,它的一个附加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即立案调解可以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通过某法庭在实行立案调解程序前后各项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从实证角度可揭示出立案调解对审判效率的影响;立案调解能够促进审判效率提高的原因在于立案调解的四个附加功能的角度,即诉前送达程序、繁简分流功能、心理疏导功能、庭前准备功能。在立法中应对立案调解进行必要的确认和规制,以保证其运行的合法性,更好地发挥其功效,促进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高。